
在法律的诸多领域中,民商事、合同、侵权、劳动争议以及刑事辩护等方面的案件错综复杂。周耀东律师,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拥有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从业经历,在这些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周耀东律师在民商事合同领域深耕多年,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47余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面对诉讼时效及结算存在极大争议的情况,他通过多次开庭,最终收到胜诉裁决。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他在诉前保全未缴纳诉讼费的情况下与对方当事人和解,为委托人收到款项。在租赁合同纠纷案中,代理作为公司法人及股东的被告时,公司设立前个人名义对外负担债务且实际履行中均以个人名义进行,他经多次调解、直播开庭,让法院认可公司承受权利义务的观点,使原告撤诉。
下面来看周耀东律师承办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这起案件中,原告崔XX乘坐被告全生无证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交警认定全生负全部责任。涉案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原告将驾驶员与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赔偿。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难点。首先,被告提出事故认定有误、原告自陷风险等抗辩,这使得事故责任的认定变得复杂。其次,需要准确核算原告的各项损失,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这需要专业的知识和细致的工作。再者,要确定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因为原告属于车上人员,保险公司是否需要在交强险内赔付存在争议。
针对这些难点,周耀东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他帮助原告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提交了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证据、交通住宿凭证、鉴定意见书等证据。同时,推动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三期及后续治疗等事项进行鉴定。在庭审过程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核查事故成因、责任比例、损失金额及保险赔付范围。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全生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89812.30元(含已垫付费用);驳回原告对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判决理由为被告无证驾驶、操作不当是事故主要原因,原告作为成年人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存在过错,按7:3比例分担责任;原告属于车上人员,保险公司无需在交强险内赔付;法院依法核定各项损失,对合理部分予以支持。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一是彰显了完整证据链在交通事故侵权维权中的重要性,只有提供充分的证据,才能为伤者争取到合理的赔偿。二是体现了律师在推进伤残鉴定和准确核算损失方面的专业价值。三是明确了车上人员在交强险赔付中的规定,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四是提醒人们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否则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再看周耀东律师承办的一起确认劳动关系及劳动报酬纠纷案。原告靳XX于2023年8月入职被告生物科技公司任区域经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告未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原告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补缴社保。被告辩称原告系劳务派遣人员,与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
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被告提交了劳动外包协议、投保证明等拟证明劳务派遣关系,需要准确界定劳动关系。同时,要确定原告的各项劳动报酬,包括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拖欠工资等。
周耀东律师精准梳理证据,让原告提交入职登记表、新人入职手册、离职证明、工作邮件、银行流水等证据。依据劳动关系认定规则,逐项审查主体资格、管理从属关系、劳动报酬支付等核心事实,厘清法律关系与争议焦点。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判令被告限期支付原告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1321.84元、拖欠工资26416.55元、经济补偿金5300元,驳回补缴社保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原告受被告管理、从事被告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双方具备人格、经济、组织从属性,劳动关系成立;被告未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应承担相应责任;补缴社保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侵权维权和劳动维权案件具有重要的普遍价值。交通事故侵权维权案件有助于保障伤者的合法权益,明确事故责任和赔偿标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劳动维权案件则对于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类案件的数量可能会不断增加,对于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周耀东律师在这些案件中的表现,为其他律师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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