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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犯罪及取证技术都有什么?
现场勘查类技术
现场勘查类技术分为八类。包括数据的复原技术、数据监控技术、数据加解密技术、数据复制技术、数据欺骗技术、扫描技术、数据截取技术和数据隐藏技术等等。
证据分析类技术
证据分析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对已收集的证据进行检查和分析,找出与犯罪行为的关联关系,以证明案件事实。证据分析类技术主要包括日志分析技术、对比搜索技术、数据挖掘技术、攻击源追踪技术等,使得入侵追踪系统的分布性取得了实现的基础。
证据保全类技术
证据保全工作是指对已获取的证据进行保管,并确保其数据完整性、保密性、抗抵赖性不被破坏。属于证据保存类的技术有数据复制技术、数据加密技术和数字签名技术和数字时间戳技术、数字摘要技术。
计算机犯罪分为三大类:
(1)以计算机为犯罪对象的犯罪,如行为人针对个人电脑或网络发动攻击,这些攻击包括“非法访问存储在目标计算机或网络上的信息,或非法破坏这些信息;窃取他人的电子身份等”;
(2)以计算机作为攻击主体的犯罪,如当计算机是犯罪现场、财产损失的源头、原因或特定形式时,常见的有黑客、特洛伊木马、蠕虫、传播病毒和逻辑炸弹等;
(3)以计算机作为犯罪工具的传统犯罪,如使用计算机系统盗窃他人信用卡信息,或者通过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存储、传播淫秽物品、传播儿童色情等 。
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进步,互联网、计算机犯罪的发生率也逐渐增高,针对计算机犯罪的取证技术更要走在时代发展的前端,不断进行技术革新、创新。另外,我国警察在进行刑侦侦查时对科技技术的依赖也不断增强,因此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影响者一个国家的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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