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设立公司可以全部以实物出资吗
设立公司可以全部以实物出资。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以实物出资需满足几个条件:一是该实物可以用货币估价,即能确定其价值;二是可以依法转让,不存在权利受限无法转移的情况。同时,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全部以实物出资,需确保公司运营中货币资金能满足日常开销等基本需求,否则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转。
二、设立公司实物出资比例有何规定
我国法律对设立公司实物出资比例无明确限制。根据《公司法》,股东可用实物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该实物需可估价并能依法转让,且不得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同时,需对作为出资的实物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曾有最低比例限制,后法律取消该限制,意味着实物等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可很高,乃至达100%。
三、设立公司以知识产权出资比例有规定吗
有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由此可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不过,实践中公司设立时具体的知识产权出资比例还需结合行业规定、公司自身情况等确定。
在探讨设立公司可以全部以实物出资这一话题时,还有相关要点值得关注。若实物出资后发现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该出资股东需补足差额,其他发起人要承担连带责任。而且实物的所有权转移手续必须及时办理,不然可能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如果您对实物出资的评估流程、差额补足的具体操作,或者实物所有权转移手续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阻碍您的创业之路。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的解答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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