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XX,原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在事业上顺风顺水,却突然陷入了一场刑事风波。2021年10月,江西省XX、袁惠渠XX、赣抚平原XX三个“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因招标代理方与投标方串通围标,陈XX作为公司负责人被卷入其中,涉嫌串通投标罪并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陈XX的生活和事业瞬间陷入了困境。一旦罪名成立,他不仅会面临刑事处罚,多年打拼的事业也将毁于一旦。而且案件涉及单位众多,证据繁杂,时间紧迫,怎么办?
在焦急万分之际,陈XX经朋友推荐,找到了北京市中伦文德(南昌)律师事务所的权益合伙人黄健律师。黄健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余件,还担任着江西省法学会证据法学研究会理事等社会职务。初次见面,黄健律师仔细听取了陈XX的陈述,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分析,他认为虽然案件看似复杂,但并非没有转机,这让陈XX看到了希望,建立起了对黄健律师的信任。
黄健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了紧张的工作。他首先对案件的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从营业执照、招标文件等书证,到多名证人证言,再到陈XX等涉案人员的供述和辩解,以及鉴定意见、辨认笔录、电子数据等,每一份证据都不放过。立案后第5天,黄健律师发现了一些关键细节,这些细节可能成为为陈XX辩护的突破口。
在法律策略上,黄健律师提出了详细的辩护方案。他分析认为,虽然陈XX作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构成串通投标罪,但陈XX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其所在公司也积极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争取免除刑事处罚。
在沟通协调方面,黄健律师多次与新余市望城XX区人民检察院沟通,向检察官阐述自己的辩护观点。开庭前48小时,黄健律师还提交了补充辩护意见,进一步强调陈XX的从轻情节。
在办案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突发情况。对方律师试图强调陈XX的罪行严重,但黄健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判断力,一一进行了反驳。
最终,新余市望城XX区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XX不起诉。黄健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出色的沟通能力,成功为陈XX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黄健律师执业以来取得无罪化处理案件8起,绝对无罪案件3起,此次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再次彰显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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