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缓刑适用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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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禁止适用缓刑的有以下几种情形:1、累犯。2、强奸、抢劫等暴力性犯罪。3、只判处附加刑的,对附加刑不得适用缓刑。4、主刑为管制、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也不能适用缓刑。5、另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禁止适用缓刑。
禁止缓刑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禁止缓刑适用条件有哪些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禁止适用缓刑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1、累犯;

2、强奸、抢劫暴力性犯罪;

3、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2)不具有悔罪表现的;

(3)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4)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4、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情节严重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

(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

二、缓刑的适用情形包括哪些

适用缓刑的先决条件应当是宣告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包括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但因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而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同时具备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条件。法律专家介绍了常见的五种适用缓刑的情形:

1、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由于犯罪人主观上不希望社会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一般也较轻,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2、刑法总则规定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比较常见的有:未成年人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犯罪;犯罪预备、中止、未遂;共同犯罪情节较轻的从犯等;

3、刑法分则各罪中刚达到犯罪起点的。如侵财型犯罪中,犯罪数额刚构成犯罪起点;刑法规定多次行为才构成犯罪,刚达到三次的;

4、由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如由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毁坏财物等,若犯罪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悔过,能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适用缓刑更能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安定。

5、符合刑事政策的。如在某一阶段内因形势需要,司法机关发出通告,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投案自首的,可以宽大处理,对此类符合刑事政策的案犯也可以适用缓刑。

适用缓刑首先肯定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其次就是要看是否属于禁止缓刑适用的情形,若具有禁止情形之一,那么最终也是不能被判缓刑。缓刑是一种特殊的刑罚制度,并非是刑事处罚中的一种,而被判缓刑之后其实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验期,考验期内遵守规定,没有再次犯罪或者发现新罪的话,那考验期结束才算是成功的缓刑。即使之后5年有故意犯罪并且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也不会认定为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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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禁止适用缓刑
在法律实务中,累犯及暴力型犯罪如强奸、抢劫等不适用缓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满足条件可适用缓刑,但重复犯罪、无认罪悔过、拒绝上缴违法所得等不适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罪行若给国家和公民带来严重损失、不退还非法资产、动机恶劣、用于非法活动、为主要责任人或涉及国家紧急救援等情节严重,亦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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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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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适用竞业禁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什么情况下适用竞业禁止
《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基于职业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平等协议、理性自律基础中形成的契约性要约与承诺关系来保护其商业秘密。
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
“竞业禁止”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禁止”条款是无效的, “竞业禁止”条款如果适用面太广,将使得企业所有员工或绝大多数员工不能从事自己的专业或发挥自己的特长,这无疑是对“竞业禁止”条款的滥用,会导致劳动者择业权的丧失以及不合理地限制市场经济下应有的人才竞争。
按涉密状况来分类,“竞业禁止”规则适用于:
1、高级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这类人员是关键技术和核心秘密的全面掌握者,往往被竞争对手特别注意;
2、市场计划和销售人员。因工作需要,这些人员掌握着经营秘密;
3、财会人员。企业的财务状况中包含有大量的商业秘密;
4、高级文秘。秘书职责包括会议记录整理,文件的打印、管理和转发,其接触商业秘密和可能性非常大。
相关知识延伸:
竞业禁止分为法定的竞业禁止和约定的竞业禁止两种情况:
1、法定的竞业禁止。
是指依据法律规定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我国公司法第61条对企业的董事、经理等高级职员在职期间的“竞业禁业”作了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经营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另外,我国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还规定了副经理的竞业禁止义务。
2、约定的竞业禁止。
是指依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劳动者应当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对于在职劳动者的竞业禁止义务,用人单位可以采用与劳动者签订协议,制定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等予以确立。但是,对于离职劳动者的竞业禁止义务,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则是用人单位与离职劳动者产生竞业禁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唯一途径。
知识总结: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劳动者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缓刑禁止令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对于缓刑禁止令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禁止令是源于刑法提出的,有关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规定,“缓刑禁止令”是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在其管制或缓刑期间,采用的一种辅助性的刑罚手段。禁止令的执行禁止令由司法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禁止令的活动实行监督。在判决后,将相应的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寄到社区矫正机构,对方有专门人员负责执行违反禁止令的法律后果违反禁止令但情节并不严重的犯罪分子,由负责执行禁止令的社区矫正机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处罚。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指以下情形:
1、3次以上违反禁止令的;
2、因违反禁止令被治安管理处分后,再次违反禁止令的;
3、违反禁止令,发生较为严重危害后果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缓刑的适用范围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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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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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包含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包含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限制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本条是关于禁业限制的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知悉其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生产与本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
尽管有些信息在劳动合同期间未经允许,劳动者不得披露给第三方或者复制,但是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凭记忆而掌握这些信息,则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利用。实践中,劳动者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件时有发生,对用人单位造成了较大的损害。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竞业限制条款。但是,如果劳动者复制或者故意记录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掌握客户名单,是为了将来解除劳动合同后使用,这种行为构成对诚信义务的违反,即便没有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竞业禁止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竞业禁止可分为以下几个标准:
1、竞业禁止可分为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法定竞业禁止由法律明文规定,约定竞业禁止由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这是竞业禁止的基本分类。从目前法律实践看,中国即采用此种分类方法;
2、竞业禁止又可分为同业竞业禁止与兼业竞业禁止。前者是禁止义务人直接从事与权利人营业相同或营业相近似的竞业行为;后者是禁止义务人兼任其他与权利人营业相近似的竞业行为。竞业禁止义务人兼任其他与权利人权利相关公司、企业的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事业的合伙人,也会影响原公司、企业的利益。
3、竞业禁止又可分为广义的竞业禁止与狭义的竞业禁止。广义的竞业禁止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多数人,如禁止非权利人之外的人员使用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因这一专用权本身已由法律强制规范,不属于竞业禁止的范围);而狭义的竞业禁止是对与权利人有特殊关系的义务相对人的竞业行为予以限制。
4、竞业禁止又可分为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竞业禁止和一般民事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竞业禁止。雇主和雇员的竞业禁止关系通常建立在已有的劳动关系上,雇主为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或其他秘密,或根据法律或与雇员签订协议,要求雇员遵守法定或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一般的民事合同的竞业禁止义务主要由合同当事人设定,它更多地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由合同当事人通过约定,限制合同义务方不得从事与权利方相竞业的活动,以保护权利方的利益。
合伙企业法竞业禁止是否适用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合伙企业法竞业禁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二、合伙企业法竞业禁止规定的含义本条是关于合伙人竞业禁止及限制与本企业进行交易的规定。合伙人是参与合伙投资经营的当事人,法律并不限制其在从事本合伙企业的投资经营外,从事其他投资或营利性活动,如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参与公司投资等,甚至可以在本合伙企业以外,另行设立合伙企业。但本条规定了三种限制:一是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二是不得擅自与本企业进行交易;三是不得从事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是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本企业以外从事的与合伙企业经营的业务相同或相近,并与之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合伙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包括经营诀窍、管理方式、原料来源等内部情况,如允许其经营业务与合伙企业相竞争,就使合伙企业的经营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使其利益受到损害。这种竞争违背公平原则,本条明确禁止。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是指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以其职务便利,自行决定代表本合伙企业与自己代表的其他企业或个人业务进行交易的情形。这种交易实际是一种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对合伙企业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如果执行合伙人通过这一交易将本应属于合伙企业的利润转移至自己的企业,利用关联交易牟取私利,将损害合伙企业及其他合伙人的利益。因此,本条规定,未经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根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这是合伙人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本条前两款规定,无论对合伙人同业竞争的禁止,还是对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限制,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维护全体合伙人的共同利益,使合伙人齐心协力,共同经营好合伙企业。而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是多种多样的,不仅仅发生在本条前两款列举的行为中。为了杜绝和防范损害合伙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维护合伙企业和全体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本法规定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特别是不得利用其与合伙企业之间的关系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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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缓刑适用条件有哪些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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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最近想要进行假释相关手续的办理,想请问律师假释犯不适用禁止令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假释不适用禁制令
[律师回复]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创设了刑法禁止令制度,对判处管制和宣告缓刑的罪犯,同时可以禁止其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而假释犯在假释期间,其假释条件和要求与宣告缓刑有类似之处,是否假释犯也存在刑法禁止令适用的可能性。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对许多条文进行了修改、增加、删减,其中新增设的刑法禁止令制度,引起了许多学者对此问题的研究。《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七十二条进行了修改,对于判处管制和宣告缓刑的罪犯,同时可以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与此同时,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将禁止令纳入《刑法》丰富了我国的刑法制度,是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体现,也是符合当前刑罚轻缓化的潮流趋势。但《刑法修正案(八)》对于刑法禁止令的适用现仅限于管制和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因此本文重点在于探讨假释犯对于刑法禁止令适用的可能性。
  在现代刑罚制度中,假释无疑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其是当代刑罚宽缓化的体现,“假释是人犯自改过机关释放后而仍受当局约束的办法,他是被放回到社会去,但同时仍受严密监视,以便考察他是否可以住在自由社会里毋需监视。” 假释的目的在于使犯罪分子能够快速的回归社会、融入社会,不因监禁刑而与社会脱节。我国《刑罚修正案(八)》对假释的条件进行了相应修改,将刑法第八十一条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同时对假释犯进行社区矫正,但本文认为对假释犯仅靠社区矫正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必须辅以其他管束措施,那么刑法禁止令就成为一个不二的选择。
违反缓刑期禁止令有什么后果
[律师回复] 对于违反缓刑期禁止令有什么后果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违反缓刑期禁止令有什么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对此发布了《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或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尚不属情节严重的,由负责执行禁止令的社区矫正机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原作出缓刑裁判的人民应当自收到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的撤销缓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人民撤销缓刑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违反禁止令,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三次以上违反禁止令的;
(二)因违反禁止令被治安管理处罚后,再次违反禁止令的;
(三)违反禁止令,发生较为严重危害后果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缓刑期禁止令的效力如何
5月1日实行的《刑法修正案
(八)》新增了有关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犯罪情 缓刑禁止令况,同时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规定,俗称缓刑禁止令或禁止令。从法条看,禁止令的范围比较宽泛,包括“禁止从事特定活动”、“禁止进入特定区域、场所”、“禁止接触特定的人”。
缓刑禁止令是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在其管制或缓刑期间,采用的一种辅助性的刑罚手段。
被宣告禁止令的犯罪分子被依法减刑时,禁止令的期限可以相应缩短,由人民在减刑裁定中确定新的禁止令期限。
发出禁止令是有法律效力的,是应该为当事人遵守的,否则当事人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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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缓刑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禁止适用缓刑的有以下几种情形:1、累犯。2、强奸、抢劫等暴力性犯罪。3、只判处附加刑的,对附加刑不得适用缓刑。4、主刑为管制、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也不能适用缓刑。5、另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禁止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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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被判处缓刑后禁止活动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被判处缓刑后禁止活动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三条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以下一项或者几项活动:
(一)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二)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三)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四)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五)其他确有必要禁止从事的活动。
第四条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以下一类或者几类区域、场所:
(一)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三)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
(四)其他确有必要禁止进入的区域、场所。
三、缓刑考验期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
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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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缓刑后禁止活动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三条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以下一项或者几项活动:
(一)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二)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三)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四)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五)其他确有必要禁止从事的活动。
第四条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以下一类或者几类区域、场所:
(一)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三)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
(四)其他确有必要禁止进入的区域、场所。
三、缓刑考验期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
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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