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怎样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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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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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会出现一些交通事故相关的受害者可以按照我国的交通法律要求相关的误工费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按照当地的经济情况和相关的交通案件,根据相关的交通部门的判定,要求相关的交通机动车驾驶者进行相关的赔偿,拟补自身的伤害。

山东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怎样规定的

一、山东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怎样规定的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误工费怎么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具体案件的受害者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案件的情况,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关的保护。这里还要保留相关的住院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提交,相关的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相应的规定对这类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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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时间是怎样的
山东省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时间确定在受害者的住院时间,由于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导致受害者不能正常上班影响了正常收入的可以根据所受影响的时间来要求赔偿对应的误工费,当然也与个人的工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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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赔偿减少的固定收入,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地的平均工资进行赔偿,一般应当坚持据实赔偿的原则进行,即造成了多少的误工费损失就需要赔偿多少的误工费,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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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行业误工费是多少?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山东省交通行业误工费是多少,误工日期的认定是怎么样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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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企业转到山东省的社保可以在山东开吗
[律师回复]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宝退休年龄你可以申请转移社保或退保两种处理方式: (一)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是这样的,医疗保险并不支持异地转移,且只能在购买地消费使用和享受报销待遇.也就是其它除种只能在本地使用。在统筹区域内可以随便办理转移关系,而在非统筹区域,转移社保中,只能转移养老保险,且只能往户口所在地社保局转入,因此,如果说你的户口是当地,是可以办理转移的。对于跨省市转移,其手续需要分别向两地社保局提出申请,且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不能将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一起取走,做好心理准备。公积金可以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两年后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退。 (二)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退保申请书,交纳社保情况(养老本本,医保卡)等材料即可。且只能退养老,医疗保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如果拿出来的话就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里面的金额。但,大多数的钱都是进入统筹帐户里面,本来个人帐户的钱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个人帐户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取决于交纳时间段和交纳档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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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开车外出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在医院治疗,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山东城镇户口误工费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根据规定城镇户口误工费标准如下:
一、误工费定义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误工费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的规定,误工费的认定应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据此,影响误工费计算的主要有三个因素,一是受害人是否有固定收入,二是受害人的收入额,三是误工时间。
三、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系一个法律概念而不是医学概念,其应当表述为自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后,因损伤致劳动能力受限至恢复伤前水平所需的时间。它包括两个时间段,一是治疗期,二是必要的休养期。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应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对于该条规定,有以下两个问题需要解决。

一,如果受害人实际误工时间与医疗机构证明所建议的休养时间不一致,该如何认定误工时间?对此也还是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前所述,误工时间实际上包括两部分,即治疗期和休养期。前者可参照公安部《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予以认定,后者原则上应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但如果受害人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建议的休养时间不符合当事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的,则应依当事人的伤病情况及实际休养时间合理确定误工时间。

二,在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情形,将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是否合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应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至于定残日之后的损害,受害人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笔者认为该规定尚有待于进一步商榷。虽然这期间的误工损失可以通过残疾赔偿金得到弥补,但在受害人的收入远远高于作为残疾赔偿金基础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时,其实际遭受的误工损失事实上并不能得到完全的弥补。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在实践中出现有的受害人故意拖延评残时间的做法也就不足为奇了。因此,笔者认为,在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情形,误工时间应当计算至法院的审理日,以合理救济从定残日至审理日之间发生的误工损失。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因为造残疾了,丧失劳动能力了,这个时候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在确定残疾赔偿金和误工费损失之间从那个界限开始算,那就是从定残这一天算起,定残前赔偿误工费,定残后赔偿残疾赔偿金。
对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应区分不同情况,主要分三类:
  一是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
  二是构成伤残的;
  三是死亡的。
  
(1)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时间,应为受害人自接受医疗机构治疗(出具医疗机构的证明)到康复所需时间而定(康复时间应以法医指定的康复时间为准)。
  
(2)构成伤残的,应为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但因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合理康复期满,仍怠于定残的,其定残时间应按实际误工时间计算,也即到康复之日为止。
(3)构成死亡的,应为接受治疗至死亡之日的期间。
交通事故发生地:是指交通事故发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
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 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山东山东省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山东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 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居民; 2、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对符合条件的“三无对象”实行全额救助,对有一定收入的贫困对象实行差额救助。 1、《山东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意见》 三、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农村低保标准。 2、《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第六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在城镇居住的农业和非农业混合户口家庭,可以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实际居住满3年、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家庭,可以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履行以下手续: (一)按规定提交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收入和财产证明等材料; (二)根据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失业登记证明、外来常住人口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 (三)书面声明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四)填写《低保备案表》; (五)授权低保经办机构核查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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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行业误工费是多少?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山东省交通行业误工费是多少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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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行业误工费是多少?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山东省交通行业误工费是多少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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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山东上班,去年转到山东省事业单位,我在山东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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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山东人,在山东工作,我前几天回家的时候被车撞了,我想请问下2018年山东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
山东省统计局近日公布经济数据,2016年山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85元,比上年增长8.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864元,居全国第9位。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6.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2个百分点。其中: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2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495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4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519元。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2018年山东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
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
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
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
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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