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居间人的义务是如何的
居间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义务:这是居间人的主要义务。若为报告居间,应如实向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若是媒介居间,不仅要向双方报告情况,还需尽力促成合同成立。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不得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若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赔偿责任。保密义务:居间人对于在居间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他人泄露。尽力义务:居间人应积极、尽力地为促成合同订立而开展工作,尽到合理的注意和勤勉义务。
二、居间人违反义务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居间人违反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若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基于《民法典》中诚实信用原则,居间人有如实报告义务,若违反,就丧失报酬请求权并要赔偿损失。
若居间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比如未尽力促成合同成立等,需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责任形式依合同条款而定,可能包括支付违约金等。若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以委托人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三、居间人违反义务能否被追究法律赔偿
居间人违反义务能被追究法律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居间人负有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事项的义务。若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当居间人违反应尽义务致委托人受损,委托人可依《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若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委托人也能主张侵权责任赔偿。委托人需证明居间人有违反义务的行为、自身存在损失、二者有因果关系。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追究赔偿。
在了解了居间人的义务主要有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义务、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和尽力义务这些内容后,还有一些相关拓展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居间人完成义务后报酬如何确定,这往往与合同约定以及促成合同的难易程度等有关。另外,如果居间人未完全履行义务,给委托人造成间接损失时,责任该如何界定。若你对居间人义务相关的报酬确定、间接损失责任界定等问题存在疑惑,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获取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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