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伤期间保险公司赔付误工费的问题,有很多消费者反映具体的证明和办理流程比较复杂。保险业内专家表示,在受伤期间如果相关人员的工资没有停发,一般而言保险公司是不赔误工费的。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当事人应该与保险公司和所在单位进行积极沟通,看哪种方式更有利于自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也就是说,如果受害人自己拿出收入的证明,那么误工费实际上是没有上限的,实际是多少就应该定多少。如果受害人不能拿出证明,实际上也是要依法确定其误工损失,而不能由哪一方拍脑门确定之。
1、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但要根据情况,如营养费,要有医院的建议,没有建议,是不需要赔偿的。误工费,看从事什么职业,是否因住院减少了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也是不赔偿的。至于首饰,如果对方确有证据,肯定要赔的,但这个证据不容易,否则早就收你赔了。
2、起诉肯定是你要败的,因为你的全责,只是赔多少的问题,诉讼费也肯定由你出,但最多不过几百元。
3、对方只起诉你,你可以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为由申请法院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
4、买了商业第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应该在保险范围内赔偿。
5、可以参加调解,只要在自己接受的范围内,如果对方要求太高,就走诉讼程序,法院判多少给多少。
对于误工费的相关赔偿,只要是有单位出示的证明或者医院所开出的请假条的话,都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误工费。如果医院和用人单位未出示一定的证明,并且对方是领到了工资的话。那么肇事方就可以不进行误工费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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