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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买卖欠款案中,被告书面指定专人负责水泥采购、对账及结算,但在经指定人员签字对账确认欠款金额后,却以“对账人离职、未正式结算、涉嫌串通虚构货款”等理由拒付。杨杭川律师所在的四川三才(盐边)律师事务所接手后,第一时间抓住“指定结算人身份效力”这一关键突破口,直接否定被告“人员离职、无权对账”的抗辩逻辑。同时,系统整理购销合同、交货单、对账单、增值税发票、税务抵扣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闭环。在合同约定违约金偏高的情况下,通过法理与情理结合的专业说理,既确保委托人本金100%支持,又争取到法院认可的合理违约金。还逐一击破被告提出的“未结算、串通、发票提前开具”等不成立理由。
从法律角度来看,合同明确指定了结算人,其签字对账具有合法法律效力,被告的抗辩缺乏事实与证据支撑。原告已完整履行供货、开票、交付等全部合同义务,被告逾期付款构成违约。
最终,法院生效判决明确认定,对账人员系被告合同指定的项目结算负责人,签字对账具备合法法律效力,被告全部抗辩均无事实与证据支撑。被告需向原告支付全部剩余货款百余万元,并支付法院依法调整后的违约金十余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近两万元全部由被告承担。
杨杭川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善于精准锁定争议焦点,构建完整的证据链,通过专业的法律说理应对各种问题,全面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他处理的柴油买卖纠纷、汽车维修纠纷等案件中,也展现出了同样高效、严谨的办案风格。在柴油买卖纠纷中,他采用“诉讼施压+调解速裁”组合策略,促成快速回款;在汽车维修纠纷中,精准梳理复杂法律关系,突破责任推诿困局,实现全面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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