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9-1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农村离婚夫妻共有财产也是双方平等分割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婚前婚后有着合法的财产约定,依照约定处理,没有书面协议的,由双方协商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ArticleTitle}

一、在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农村离婚一般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也是双方平等分割的。《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二、对审理农村离婚案件的几点建议

(一)充分发挥基层村组以及人民调解员和陪审员的调解作用

村民委员会作为我国最基层的村民自治组织,担负着管理辖区村民日常各种事宜的任务。村组班子领导成员一般都是由在本地具有着一定名望和地位的人员组成,他们对一方的治安和发展起着协调和促进的作用。所以在离婚案件中一定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陪审员,以及政府调解员的作用,对一些争议性比较大,矛盾比较尖锐的离婚案件邀请他们参与其中,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及时调处,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减少离婚纠纷的发生。司法实践表明由村委会或者人民调解员介入的离婚案件往往解决起来更加顺利,且能够将矛盾降到最低程度,社会效果更好。

(二)法官严格把握自由裁量权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对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将调解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当中,所以法官必须重视调解手段,“能调则调”,对一些实在没有调解必要的案件则“当判则判”,总的原则是“调判结合”。法院是解决婚姻纠纷的最后途径,法院一旦判决离婚,一个家庭会因此解体。因此,法院在处理离婚纠纷中,应谨慎行使裁判权,全面考虑农村婚姻的特点,认真审查、仔细研究,查明双方离婚的真正原因,正确理解和把握《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多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对感情确已破裂的,则应及时公正处理,对仍有和好可能性的案件则尽量促和。

(三)熟知乡规民约,审理方式应灵活多样

农村特殊的地域,造就了中国是一个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如何准确的审理一件离婚案件是摆在法官面前的一大考验,这不仅需要法官具有精湛的业务素养,熟悉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学术知识,还需要基层法官熟知乡规民约,对民间婚礼和一些风俗习惯进行了解,比如在处理陪嫁物时,有的地方是男方将陪嫁物买好后,提前送到女方家,到了迎娶当天再由女方带过来,这与真正意义上由女方自筹陪嫁物是相反的,所以在返还陪嫁物时,就不能一概而论的认为是女方的财产。熟识乡规民约能给法官办案减少很多麻烦,因此必须掌握。

人们到现在还是用有色眼镜在看待农村村民,不过,之所以造成这种状况,也确实是因为有一多半的村民在处理事情的过程中没有任何的法律意识。所以,尽管理论上在农村离婚的财产分割和城市离婚的财产分割并没有区别,但是处理农村的这些民事纠纷也确实是比较复杂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7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在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键咨询
  • 161****01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2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5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4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4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5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6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1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3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5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1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8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8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5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在农村离婚财产要怎样分割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在农村离婚财产要怎样分割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农村财产分割诉讼书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书原告:写明原告的具体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同上
诉讼请求:
1、对某具体地址的房产进行分割
2、还有其他诉求与房产相关的写上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简单描述此纠纷的症结:如某具体一房屋系谁所有,什么时候去世,没有遗嘱,现要求对此房产进行分割继承,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某某区人民
具状人:签名
年 月 日
正确确认家庭成员每个人的房屋产权的具体份额,还需明确建房申请人、《宅基地使用证》登记人与房屋产权之间的关系。《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所以农村宅基地政策实际是各省市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授权,对农民居住用地权益的公平分配,它不论贫富按人定量,通过造房用地的审批以保障每个农民都有其建房居住之地,属国家对农民居住权的基本保障。虽然《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只有户主一人,但凡是依法具备建房用地申请条件,并在政府审批时被计入宅基地计算面积的申请人,都应当与《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一样,属于该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共同享有人。登记人与其他合法申请人享有平等权利。
1、正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
农村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同财产,在财产分割时,是不同的。
2、正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他人财产。
对于原始取得的农村房屋,在处理时,一般不存在问题。对属于继受取得的农村房屋,在离婚时,应注意房屋的产权转移问题。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5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5、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6、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
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1
2、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在农村离婚财产要如何分割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在农村离婚财产要如何分割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离婚财产的分割不管是不是农村的,都平等对待。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5、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6、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12、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以上便是关于农村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离婚财产分割怎样分割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农村离婚财产分割怎样分割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农村离婚财产该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村离婚财产该怎么分割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5、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6、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
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1
2、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老人怎么分割财产
如果老人留有有效遗嘱,则按他的遗嘱执行。若没有留有遗嘱,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的,由去世老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公民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农村离婚财产该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5、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6、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12、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农村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农村财产分割的原则有: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等。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和丈夫都是农村人,因为丈夫有了外遇所以想和他离婚,农村离婚的话农村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农村离婚的财产争议,可能主要是房屋,但是,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对其房屋下的土地只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那农村离婚财产应如何分配呢?
  
一、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离婚如何分割?
  如果双方没有相关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二、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如何分割?
  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
  
三、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如何分割?
  这类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四、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结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建造该房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双方结婚后,该房也确实归夫妻双方居住使用的,这样的房屋视为夫妻双方的家庭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五、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如何分割?
  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结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的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屋,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一般做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需要指出的是,但如果对各方应得的房产份额不好确认的,法院一般是先对其他财产先行分割,对于房产的分割,让有关当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产之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在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