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女士最近十分焦虑,原本平静的生活被一场官司打破。她与原审被告周X是夫妻关系,被上诉人李X以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为由,将袁女士和周X诉至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李X请求法院对袁女士名下位于盘龙区办事处辖区内的案涉房产进行分割,确认周X享有该房产50%的产权,还要求袁女士和周X承担案件诉讼费用。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案涉房产登记于袁女士与周X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遂判决确认周X享有案涉房产50%的产权,案件受理费由袁女士、周X共同负担。袁女士得知这个判决结果后,感到十分无助,她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
在朋友的推荐下,袁女士找到了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的张云顺律师。张云顺律师自2002年从事律师职业,至今已有十八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主要办理合同、民商诉讼案件及公司非诉法律事务,还曾在多家企业集团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熟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具有丰富的争议处理和法律顾问实务经验。张云顺律师没有急于给出方案,而是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询问了袁女士案件的细节。他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敏锐地发现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张云顺律师曾办过类似案件超100件,他知道这种案件的关键在于对债权基础的合法性以及房产权属的准确认定。他发现被上诉人李X与原审被告周X之间的债权基础涉嫌虚假诉讼,二人原系同一公司员工,不存在调解书中所述的合伙合作关系及大额资金往来,李X亦无合法资金来源支持相关借款或投资行为。
张云顺律师团队接案后,迅速展开行动。作为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资深的法律专业团队,他们深知案件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他们从虚假诉讼、财产权属等多个维度展开代理工作。一方面,团队积极收集线索,就李X与周X之间的虚假诉讼向相关法院及信X、监督机关举报申诉;另一方面,深入调查案涉房产的购买资金来源和债务偿还情况。他们发现案涉房产系袁女士婚前借款全款购买,购房所负债务由袁女士一人偿还且尚未清偿完毕,周X也认可该房产系袁女士个人财产。同时,他们还指出案涉房产是袁女士唯一住房,由其子女及老人长期居住,不符合析产分割的条件,且周X尚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足以清偿李X的债务。此外,李X不具备债权人代位析产诉讼的起诉条件,案涉执行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且未恢复,案涉房产未被执行法院采取查封等执行措施,不符合“执行程序中查封有财产”这一法律前提。
二审庭审中,张云顺律师团队围绕上诉请求,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充分阐述了代理意见。他们的专业和严谨得到了二审法院的认可。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采纳了张云顺律师团队的全部代理意见,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李X的起诉。这一结果让袁女士松了一口气,她的合法产权得到了全面维护,避免了唯一住房被不当分割,居住权也未受损。
对于类似案件的当事人,有两条法律建议:一是在涉及债权债务等纠纷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资金往来记录、合同等,以便在诉讼中证明自己的主张;二是遇到法律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张云顺律师团队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定位案件核心,全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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