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本来是救死扶伤的事业,但一旦发生致人死亡的医疗事故,那对患者家属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而且家属在悲痛之余,还可能面临维权的难题,其中确定管辖权就是重要的一步。很多人并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该向哪个地方的相关部门或法院去主张自己的权益,一不小心就可能走弯路,给自己增加不必要的麻烦。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致人死亡的医疗事故管辖权是怎么确定的。
一、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管辖权
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疗事故处理有一定的管辖范围。一般来说,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例如,A县内某医院发生了一起致人死亡的医疗事故,患者家属可以首先向A县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如果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若有患者死亡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医疗机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管辖权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比如在B市发生的致人死亡医疗事故,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就可以由B市的地方医学会来进行。如果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进行再次鉴定。
三、医疗事故诉讼管辖权
在医疗事故诉讼方面,管辖遵循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通常是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比如,患者在C医院接受治疗发生了致人死亡的医疗事故,C医院所在地就是侵权行为实施地,如果患者在当地去世,当地也就是侵权结果发生地,患者家属既可以向C医院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选择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起诉。
四、选择合适管辖的要点
当事人在面对医疗事故管辖权问题时,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来选择合适的管辖机关。比如在进行行政处理时,要考虑到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事情的效率和公正性;在选择鉴定机构时,要关注鉴定机构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在诉讼时,要综合考虑法院位置、案件审理风格等。如果涉及异地的医疗事故,更要谨慎选择,充分了解不同地方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同时,在确定管辖的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报告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发生致人死亡的医疗事故后,确定管辖权只是维权的第一步,后续还会涉及到医疗事故的鉴定、赔偿的协商或诉讼等诸多问题。这些环节都充满了挑战,稍有不慎就可能影响最终的维权结果。要是你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感到迷茫,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且可以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有了专业律师的帮助,你在维权路上就能少走很多弯路,更有把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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