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领域,经常会有各种纠纷出现,一旦这些纠纷闹到要打官司的地步,确定诉讼管辖权就成了关键问题。因为不同的管辖权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审理结果和当事人的权益。建设工程涉及的金额通常都比较大,牵涉的主体也多,要是管辖权没确定好,不仅会浪费时间和精力,还可能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那建设工程诉讼管辖权到底该怎么确定呢?接下来就详细说说。
一、专属管辖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因为建设工程具有不可移动性,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执行。比如一个位于某地的大型商业建筑工程发生了合同纠纷,那这个案件就应该由该建筑所在地的法院来管辖。
二、合同约定管辖
如果当事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只要该约定不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就按照约定来确定管辖权。比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旦发生纠纷由工程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不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情况下,就以这个约定为准。不过要注意,约定管辖必须明确具体,不能模糊不清。
三、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主要根据案件的标的额、影响范围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比如一些标的额特别大、涉及面广的建设工程案件,可能就会由中级人民法院甚至高级人民法院来管辖。
四、实际施工人起诉的管辖
在建设工程中,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管辖法院按照上述规则确定。如果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这种情况下,管辖法院同样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例如,实际施工人在起诉时,要考虑发包人的住所地、工程所在地等因素,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
建设工程诉讼管辖权确定之后,后续还可能会遇到管辖权异议等问题。要是处理不好这些问题,可能会导致案件审理进程受到影响。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们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为你分析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让你在建设工程诉讼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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