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律师出庭前准备材料有哪些
1、把握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差异。用侦查思维、逻辑推理而来的事实为法律事实,我们不要忽略了客观事实,有的客观事实在法律事实中没有,但对量刑又有价值,比如品格证据。同时我们要把法律事实研究清楚。
2、阅卷:审查判断各种证据,可以用思维导图来阅卷,分类为客观证据(物证保管链条,进行人格化审查);主观证据(供述与辩解【查看笔录是否有辩解内容,否则违反法律规定】、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警察证言);法律手续,从三个方面分类予以审查。
3、穷尽相关法规:左眼看事实,右眼看法律,穷尽法规,找全小法条,如行业标准。
4、充实与本案相关的跨专业知识,如投毒案,病理专家、毒物知识、生物理化知识、汽车驾驶原理。
5、法庭发问提纲的准备。
6、诉讼策略的制定与运用。调取证据申请书、证人出庭申请书、申请庭前议。
7、对被告人做好庭前辅导,把辩护观点告知,将客观证据的瑕疵清单交给被告人,并告知庭审程序,最后陈述要煽情(形成原因,对案件的认识,如成长经历、家庭情况、身体状况)。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律师的权限有。解答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对违法乱纪行为提出控告和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不起诉,申请不予批捕,会见,到检察院与法院阅卷,调查取证,申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协助上诉,申诉。
2、代理权是能够据之进行代理并使行为的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权限。代理权并不属于民事权利,而是一种权限、资格或法律地位。在代理关系中,代理权的最为重要,不仅代理人的地位取决于它,而且代理人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范围,也取决于代理权。
3、委托代理人,又称“受托人”。是指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的人。代理人的一种。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当委托代理人是公民时,他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当委托代理人是法人时,所受托的事项必须符合其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委托代理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两人以上,前者称为“单独代理”或“一人代理”,后者称为“共同代理”。
综上所述,原告如果想要提出诉讼的,那么应该聘请律师,这样对案件的发展更有帮助,毕竟律师是在这方面更专业的人,在起诉出庭之前就会准备好整个过程中需要用到的材料,当然起诉状是最基本的需要准备的东西。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