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醉驾的惩处是非常严格的,醉驾这种行为对自己不负责任,对他人也同样的不负责任,在道路上喝酒的之后再开机动车是非常非常危险的行为,通常来讲,如果被抓到醉驾的话,那么会有人民检察院来提起起诉,然后要负刑事责任的。不过在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之下,人民检察院可以对于醉驾的人进行不起诉的决定,那么到底符合什么样的要求才可以让人民检察院作出这个决定呢?律图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醉驾检察院不起诉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人民检察院可以不起诉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这也是在醉驾之后可以使用的几种情况。
几种不起诉的具体情况:
第一,有种情况是情节非常轻微,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所以没有必要认为是犯罪的。
由于醉驾要起诉的话,触犯的就是我国刑法当中的危险驾驶罪的,而我国刑法对于严重犯罪才会进行刑罚,刑罚是剥夺自由,甚至剥夺生命的处罚,是非常非常严重的一种惩罚。所以如果醉驾这个行为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只是喝多了酒上路开车,没有造成任何的人员伤亡的话,那么此时也就没有必要起诉了。
第二,已经过了追诉时效。
刑法当中同民法当中一样,不是多少年前的事情都可以再次提起起诉,如果醉驾这件事情发生在很久以前,而很久以前这个时间到现在为止已经超过了刑法当中的诉讼时效,那么这个时候就没有必要再提起诉了。
第三,经过特赦令免除惩罚。
在我国有大赦和特赦,两种制度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由主席颁发的,如果主席颁发的特赦令当中,对于醉驾这一条有所免除的话,那么也不需要再起诉了。
第四,依照刑法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类型。
我国新闻当中的案件在诉讼过程来讲分为自诉和公诉两种,如果这些案件必须是自诉才可以的,例如遗弃罪,那么人民检察院就没有权利提起公诉,但是很显然,醉驾这种情况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之内,所以使用这一条来取得不处理的决定的话是比较难的。
第五,嫌疑人已经死亡。
在我国案件是一定要有被告的,如果被告已经不在人世的话,那么是没有必要对尸体来提起控告的,所以此时人民检察院也不需要提起公诉。
第六,其他法律规定。
第六点是一个兜底性的罪名,如果其他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之下,由于某种特殊原因是不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也没有必要有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般情况下,前面的五种情况,有四种都可以让检察院在处理醉驾这种情况下,依据职权进行起诉。
醉酒驾驶是一个被我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同时她也是非常危险,这种兴趣是为了公民的人身安全考虑,当然在以上这种情况之下,就算是醉驾了,检察院也可以不起诉,不过希望还是大家为自己的安全负责。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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