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农户撂荒土地是否被发包方收回要回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发包方收回撂荒土地需符合法定情形。
一般情况下,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但如果承包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耕地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不过,对于林地等其他承包地,并无明确因撂荒可收回的规定。
若农户有合理理由导致短期撂荒,如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无法耕种,通常不构成可收回的条件。农户撂荒土地后,发包方不能直接收回,要遵循法定程序。如果发包方违法收回承包地,农户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村委会、乡镇政府调解,也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承包权益。
二、农户撂荒土地发包方能否收回要回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发包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收回撂荒土地。承包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耕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土地耕作,连续两年以上弃耕抛荒的,发包方可以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不过,对于林地等其他类型土地,目前法律未明确赋予发包方因撂荒收回的权利。且发包方收回土地应遵循法定程序,保障承包方合法权益。若承包方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撂荒,发包方收回需谨慎考量。
三、农户撂荒土地发包方收回需遵循哪些法律程序
农户撂荒土地,发包方收回需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等遵循以下程序:
首先,进行书面催告。发包方应向撂荒农户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在合理期限内恢复耕种,明确期限和不恢复的后果。
其次,等待合理期限。给予农户足够时间恢复耕种,期限应合理,结合土地耕种季节性等因素确定。
最后,召开集体讨论。若农户在合理期限未恢复耕种,发包方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收回土地,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可收回。收回后,要及时办理相关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
在探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发包方收回撂荒土地需符合法定情形后,我们还需关注后续影响。倘若承包地被合法收回,地上的附属物如何处理,是归发包方所有,还是由承包方收回处置?另外,当农户因土地被违法收回而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权时,能主张哪些赔偿权益呢?这些都是与土地撂荒收回密切相关的问题。若您在农村土地承包及撂荒相关事宜上还有其他疑问,对土地处置程序、赔偿主张等方面存在困惑,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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