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款收缴方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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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罚没款收缴方式有到指定以后缴纳及现场收缴等。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过批准可以这么做。
罚没款收缴方式有哪些?

一、罚没款收缴方式有哪些?

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罚款的收缴方式一般有两种: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即罚款与罚款的收缴机构相分离;或者是当场收缴,当场收缴罚款情形是罚缴分离的例外。

1、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除法律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情形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2、当场收缴罚款。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二、罚款和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罚款与罚金造成的经济结果是一样的,被罚的人都要交纳一定的钱。但是其性质恶劣程度是不同的。罚款承担的是一种行政责任,而罚金承担的是一种刑事责任。就是说,被罚金的人比被罚款的人犯法的程度严重的多。

罚金,是刑法附加刑之一,是刑罚处罚的一种方式,属财产刑,其适用对象是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和犯罪法人。罚金,只能由人民法院依刑法的规定判决,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行使罚金权。

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他不需要经人民法院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局依治安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即可执行。违反工商管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即可执行。

综上所述,行政机关在执法的时候,对于违法行为可以罚款,这是比较常见的行政处罚方式。对罚款的收缴主要是现场或者指定银行缴纳,一般来说,如果违法情况比较轻微,可以采取简易程序的,行政机关现场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让其缴纳罚款并给发票收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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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的缴纳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罚金的缴纳方式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一)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自动缴纳是实现罚金的最主要方式,能够反映出犯罪分子的悔罪态度和程度。
(二)强制缴纳。指人民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强制缴纳措施有查封、变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等。笔者认为,对有缴纳能力期满未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在采取强制措施,变卖其财产或执行其钱款时,也应当扣除其拖延履行这部分罚金的利息,利息可以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
(三)随时缴纳。指对于不能主动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这一方式有助于保证罚金刑的实现。追缴罚金,可以不受行刑时效的限制,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对被判罚金的犯罪分子执行罚金刑,避免了犯罪分子隐匿、转移财产,逃避追缴罚金的侥幸心理,最大程度地保证了罚金的执行。
(四)减免缴纳。指在判决生效后,由于犯罪分子遇到了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按原判决数额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笔者认为减免缴纳罚金必须具备几个条件。
首先,发生了不可抗拒的灾祸是减免罚金的前提条件;
其次,缴纳原判决罚金确实有困难;再次,须经犯罪分子申请;
最后,人民要查证属实。
罚金的缴纳方式有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自动缴纳是实现罚金的最主要方式,能够反映出犯罪分子的悔罪态度和程度。
(二)强制缴纳。指人民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强制缴纳措施有查封、变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等。笔者认为,对有缴纳能力期满未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在采取强制措施,变卖其财产或执行其钱款时,也应当扣除其拖延履行这部分罚金的利息,利息可以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
(三)随时缴纳。指对于不能主动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这一方式有助于保证罚金刑的实现。追缴罚金,可以不受行刑时效的限制,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对被判罚金的犯罪分子执行罚金刑,避免了犯罪分子隐匿、转移财产,逃避追缴罚金的侥幸心理,最大程度地保证了罚金的执行。
(四)减免缴纳。指在判决生效后,由于犯罪分子遇到了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按原判决数额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笔者认为减免缴纳罚金必须具备几个条件。
首先,发生了不可抗拒的灾祸是减免罚金的前提条件;
其次,缴纳原判决罚金确实有困难;再次,须经犯罪分子申请;
最后,人民要查证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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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罚没款收缴管理规定包括哪几种方式?
罚没款收缴包括了单科式、选科式以及复合式等方式。如果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出现了任何的违规操作后,工商部门也是可以对其进行处罚的,一般会以收取罚金等方式来进行,在计算罚金时也是会按照犯罪情节决定罚金的具体数额,如果被处罚人不认同也是可以提出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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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社保的缴纳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只要缴纳满15年,到了退休的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社保的缴纳方式是:
一、如果劳动者在公司上班,可以要求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缴纳的比例按照用人单位和员工各自承担的比例来缴纳。
二、如果劳动者是个体工商户或者自由劳动者,劳动者可以选择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是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具体操作方法是:
1,可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失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原在市本级参保企业人员到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办理。
2,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后,缴费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业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由保管档案单位代其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扩展资料社保即社会保险,是国家为预防和分担年老、疾病、失业等社会风险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保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5个险种,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其余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90后”农民工古小慧高中毕业后就在广东打工,就职的工厂有的缴社保,有的不缴,在社保中断后,她嫌麻烦就不再续缴了。她告诉记者,一些公司会和员工签订协议,让员工自愿选择不缴社保。
律师告诉记者,在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群体中,的确存在大量主动断保的现象。这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农民工社保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是由于农民工收入水平相对较低,想要提高当期收入。而一些企业和员工签订的自愿不缴社保的协议,实质上是企业在逃避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责任,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除去主动中断缴纳社保的情况,还有很大一部分社保中断的原因来自于换工作产生的空档。而多地均有规定,如果社保中断超过一定时间,则无法补缴,且社保缴纳时间要重新计算。
记者了解到,养老保险需要最少累计缴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时可按月领取退休金。如果中途断缴可以补续,但可能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医疗保险女性缴够20年、男性缴够25年,退休后可享受终身医保。医保如果中断,则在中断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不过,医保从中断之日起有一个缓冲期,如果超过3个月没有续保,则连续缴费年限会重新计算,医保报销额度和重大疾病医保额度也会受影响。社保一旦断缴,除了会对参保人的缴费年限核算、社保待遇领取等“长线”结果产生影响,在一些城市,对参保人短期内的买房购车和落户计划的影响则更为直接。
在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社保的连续缴纳年限直接与购房、买车摇号、落户资格等挂钩。以北京为例,非京籍居民要取得购房资格,需连续缴纳社保或纳税满5年;而买车摇号则必须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此外,在北京买房和买车都强调“连续”缴纳,补缴无效。而在北京落户,在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则是必备条件。
“社保缴了10年,中间换工作中断超过了3个月,又得重新计算。”一条微博网友的吐槽吸引了许多跟帖,评论多表示自己也遇到过类似情况。那么,如果准备换工作,如何不让社保不断缴呢?
北京上班族何女士几年间换了3份工作,社保并没有断缴过。她告诉记者,有一次跳槽是在当月15日之后离职,当月的社保原公司会给缴纳,在下个月15日之前入职新公司,下月的社保新公司也会给缴。她的另一次跳槽则是和原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谈好,从工资中扣除当月社保。
记者获悉,也有人会在换工作空当期内通过代缴社保的中介机构自掏腰包缴社保。但专业人士表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缴社保,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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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费缴纳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专利费用缴纳 一、专利费用的缴纳方式 (一)网上缴费 缴费人可以在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通过“登录对外服务”的“网上缴费”栏目缴费。个人用户可使用银行卡支付方式,专利代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用户可以使用对公账户支付方式。可以用本人(单位)电子申请账户为他人代缴专利费用 (二)其他缴费方式 1、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各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 2、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和金额。 二、专利费用的缴纳时间 (一)申请费: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三)复审费: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四)著录事项变更费等: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 (五)恢复权利请求费: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 (六)延长期限请求费: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费用。 (七)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上述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做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 (八)年费: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 (九)PCT申请国际阶段的费用:请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PCT业务专栏中提供的信息。 (十)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费用:在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时,应当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必要时缴纳申请附加费及宽限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当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缴纳优先权要求费;申请人在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同时提出恢复优先权要求请求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恢复费。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译文提出改正的,应在提出译文改正的期限内缴纳改正译文错误手续费。必要时,应在专利局通知书中指定期限内缴纳单一性恢复费。其他费用的缴纳期限与国家申请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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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罚没款收缴后交哪里?
行政处罚罚没款收缴后上交国库,这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行政罚没款的处理,必须全部上交国库,行政单位或者其它部门不得扣留,如果出现扣留情况,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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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比例和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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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的缴纳方式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自动缴纳是实现罚金的最主要方式,能够反映出犯罪分子的悔罪态度和程度。
(二)强制缴纳。指人民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强制缴纳措施有查封、变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等。笔者认为,对有缴纳能力期满未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在采取强制措施,变卖其财产或执行其钱款时,也应当扣除其拖延履行这部分罚金的利息,利息可以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
(三)随时缴纳。指对于不能主动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这一方式有助于保证罚金刑的实现。追缴罚金,可以不受行刑时效的限制,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对被判罚金的犯罪分子执行罚金刑,避免了犯罪分子隐匿、转移财产,逃避追缴罚金的侥幸心理,最大程度地保证了罚金的执行。
(四)减免缴纳。指在判决生效后,由于犯罪分子遇到了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按原判决数额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笔者认为减免缴纳罚金必须具备几个条件。
首先,发生了不可抗拒的灾祸是减免罚金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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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的缴纳方式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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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随时缴纳。指对于不能主动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这一方式有助于保证罚金刑的实现。追缴罚金,可以不受行刑时效的限制,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对被判罚金的犯罪分子执行罚金刑,避免了犯罪分子隐匿、转移财产,逃避追缴罚金的侥幸心理,最大程度地保证了罚金的执行。
(四)减免缴纳。指在判决生效后,由于犯罪分子遇到了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按原判决数额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笔者认为减免缴纳罚金必须具备几个条件。
首先,发生了不可抗拒的灾祸是减免罚金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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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专利费用缴纳 一、专利费用的缴纳方式 (一)网上缴费 缴费人可以在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通过“登录对外服务”的“网上缴费”栏目缴费。个人用户可使用银行卡支付方式,专利代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用户可以使用对公账户支付方式。可以用本人(单位)电子申请账户为他人代缴专利费用 (二)其他缴费方式 1、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各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 2、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和金额。 二、专利费用的缴纳时间 (一)申请费: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三)复审费: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四)著录事项变更费等: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 (五)恢复权利请求费: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 (六)延长期限请求费: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费用。 (七)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上述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做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 (八)年费: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 (九)PCT申请国际阶段的费用:请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PCT业务专栏中提供的信息。 (十)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费用:在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时,应当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必要时缴纳申请附加费及宽限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当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缴纳优先权要求费;申请人在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同时提出恢复优先权要求请求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恢复费。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译文提出改正的,应在提出译文改正的期限内缴纳改正译文错误手续费。必要时,应在专利局通知书中指定期限内缴纳单一性恢复费。其他费用的缴纳期限与国家申请相同。
印花税的缴纳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令第11号)的规定: 第五条“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第六条“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政部文件(88)财税字第255号)的规定: 第二十条“应纳税凭证粘贴印花税票后应即注销。纳税人有印章的,加盖印章注销;纳税人没有印章的,可用钢笔(圆珠笔)画几条横线注销。注销标记应与骑缝处相交。骑缝处是指粘贴的印花税票与凭证及印花税票之间的交接处。” 第二十一条“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第二十二条“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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