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否申请破产就可以不用还债
不是申请破产就可以不用还债。
在我国,企业法人申请破产后,需依据《企业破产法》进行债务清偿。首先要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算,然后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顺序依次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只有在清偿完所有顺位在先的债务后,财产仍有剩余,才会清偿普通债权;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比例分配。
个人目前在我国没有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仅深圳有个人破产试点。即便在试点地区,个人破产也并非免责,而是在满足一定条件和经过一定程序后,对符合规定的债务进行豁免。所以,破产并不意味着不用还债。
二、申请破产后债务就一定不用还了吗
申请破产后债务并非一定不用还。在我国,企业破产时,需依据《企业破产法》进行债务清偿。首先会用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对债务进行清偿,按顺序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清偿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所欠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比例分配。
个人破产方面,目前深圳有个人破产条例,即便个人被裁定破产,也需在一定期限内按规定清偿部分债务,并且在限制消费等约束下逐步完成债务清理。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申请破产后仍要依法依规对债务进行处理,并非债务一笔勾销。
三、申请破产后部分未清偿债务还需承担吗
企业申请破产,按《企业破产法》,破产程序终结后,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清偿债务,债务人无需再承担清偿责任。当破产财产依照法定顺序清偿后,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在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务消灭。
但如果存在法定情形,如债务人存在欺诈等违法行为,债权人可主张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
个人申请破产,目前我国仅深圳有个人破产制度。符合条件的个人,在经过免责考察期等程序后,符合免责条件的未清偿债务可免责,但有恶意、欺诈等行为的债务仍需承担。
当我们理解“不是申请破产就可以不用还债”这一要点后,还需关注一些相关问题。比如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若发现企业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相关责任人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且这些非法转移的财产仍会被追回用于偿债。对于个人破产试点地区,申请破产后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的消费行为会受到限制。如果您对企业或个人破产后的债务清偿顺序、非法行为责任认定等问题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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