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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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受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侮辱案,诽谤案,虐待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和侵占案,只不过,在有些虐待案件当中,因为被虐待的人没有机会或者也没有能力主动提出诉讼,国家公检法机关也都是在当事人死亡了的情况下才发现犯罪嫌疑人的罪行的,这种情况目前没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
受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

一、受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

1、侮辱罪(侮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诽谤罪(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虐待罪(虐待行为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的除外);

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该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5、侵占罪

二、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自己管辖

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三、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可以说绝大多数的案件都需要受害者本人先到公安机关去报案,但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这5个告诉才处理的罪名是受害者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诉的,反观其他的案件,受害者报案之后也要先经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之后才能起诉,受害人有特殊原因无法起诉的话,可以委托近亲属或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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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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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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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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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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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受害人死亡,谁是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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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肇事后,被害人当场死亡,行为人明知被害人已死亡,为逃避处罚而逃逸。行为人虽有逃逸行为,但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没有因果关系,不符合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对行为人的行为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2)行为人肇事后,被害人当场死亡,行为人并不知道被害人已死亡,但为了逃避处罚,置被害人的生死于不顾而逃逸,行为人虽有逃逸行为,主观上具有放任的故意,但与被害人的死亡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符合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对行为人的行为应当以交通肇罪论处。
(3)行为人肇事后,致被害人重伤,即使及时抢救,受害人的生命也无法挽救,行为人为逃避责任而逃逸,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听之任之,行为人的逃逸行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并无原因,不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但没有致人死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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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行为人肇事后,在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死亡的,可分为以下二种情况:其一第一次肇事后,逃逸途中只注意吸取教训,而忘记其他义务导致再次发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行为人的两行为均构成交通肇事罪。其二行为人肇事后,逃逸途中以尽快的速度逃跑且不顾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导致多人死亡,主观故意由过失转化为故意,其行为侵害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属于危害公共安全,对行为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7)行为人肇事后,下车抢救被害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如将被害人放在不易被发现的地方,自己驾车逃跑,使被害人处于无法得到救助的环境中,主观上是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伤亡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行为应当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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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如何控告他人强迫卖淫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受害人如何控告他人强迫卖淫罪
一、什么是强迫卖淫罪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受害人如何控告他人强迫卖淫罪
受害者是被强迫卖淫的,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并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一般会受理并进行调查的。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下会立案,捉捕犯罪嫌疑人。
三、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
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四、强迫卖淫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
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能认为其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犯罪集团界限
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组织者与被组织者合在一起,通常组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团体,这一点与犯罪集团比较相似,但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1)犯罪集团是共同犯罪的一种形式,不是罪名,只是量刑的一个情节;组织卖淫罪是一个的罪名,不是犯罪情节;
(2)在组织他人卖淫的活动中,只有组织者、协助组织者构成犯罪,被组织者不构成犯罪,而犯罪集团的成员,无论是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只是实施共同犯罪的行为,都构成犯罪;
(3)犯罪集团一般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并长期或多次进行一种或多种犯罪活动。而组织卖淫罪不以是否具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及犯罪活动的时间、次数为构成要件。
受害人怎么控告他人强迫卖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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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组织他人卖淫的活动中,只有组织者、协助组织者构成犯罪,被组织者不构成犯罪,而犯罪集团的成员,无论是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只是实施共同犯罪的行为,都构成犯罪;
(3)犯罪集团一般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并长期或多次进行一种或多种犯罪活动。而组织卖淫罪不以是否具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及犯罪活动的时间、次数为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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