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作品归属争议的司法依据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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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职务作品归属争议的司法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
职务作品归属争议的司法依据是什么?

一、职务作品归属争议的司法依据是什么?

职务作品归属争议的司法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

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二、著作权侵权诉讼管辖怎么确定

1、级别管辖: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的是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即关于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第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

2、地域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适用地域管辖。即“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及到职务作品的归属争议,一般是由著作权的使用不当造成的,在司法实践中,国家也出台了相关著作权的处理司法解释,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司法解释来处理相关情况,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另外,涉及到著作权的争议所产生的民事赔偿问题一般还需要双方协商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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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单位作品及著作权归属,法律依据是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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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楼顶和墙面广告牌收益归属,收益归谁所有?
[律师回复] 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发布的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的规定,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即楼顶天台、外墙面使用权属于开发商和购房者约定的内容,即双方可以约定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归谁所有。因此商品房楼顶和墙面广告牌收益归属完全取决于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约定。不同的约定内容有不同的法律结果。
一、约定归全体业主所有的情况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屋面和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那么开发商要想在屋顶或其他的外墙面安装广告牌就必须要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安装广告牌必须不能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并且所收取的广告费的主要部分归业主委员会所有,由业主委员会统一保管、使用,开发商只能收取小部分的管理费。但如果开发商视为本小区做宣传使用的广告牌,只能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并不能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向业主委员会交广告费的,因为该广告的受益者是业主和开发商双方。
二、约定归开发商所有的情况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屋面和外墙面使用权归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安装广告牌就不需要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只要做到不影响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广告的内容不会降低小区的整体形象,开发商就可以安装广告牌,兵器所收取的广告费就全部属于开发商所有。
三、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如果双方对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归谁享有没有约定,针对这种情况如何处理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当然的认为归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享有。从法律角度分析,业主在购买房屋时,在其购房价款中已经包办了公共建筑的分摊价款,那么购房人影视公共建筑的产权共有人。楼房的屋顶作为该楼房的公共建筑部分,其产权应当属于该楼房的各产权人。那么开发商在楼顶上搭建广告牌,活在一些建筑的外墙墙体上涂刷广告语,都是对楼顶、毗邻墙体等公共建筑的使用,开发商对此经营时,需要征得房屋所有共有人同意后才可以进行。并且对经营所得的收益,应与全体业主按约定的比例分成。结合以上分析,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把楼宇的屋面和外墙面的使用权约定归全体业主所有,特别是对于在中心城区以及那些临街的楼宇,因为这关系到每个业主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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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
1、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其在单位中应该完成的本职工作或者是单位交给的除本职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所创作的作品。2、在著作权属于单位之后,单位还应该对于该作品予以作者相应的奖励和报酬,并且此时作品的作者还是对作品享有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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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和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关于地下车位的权属的说明时发生所有权归属争议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开发商有权卖地下车位吗:
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能买卖。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车位给你,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即你无地下车位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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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依据:
一、 地下停车位作为商品房产销售时,应当先取得销售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销售许可的商品房产不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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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由单位主持,未经单位同意、一般职务作品,未经单位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产品设计图。相关法律依据,单位被视为作者,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此为“一般职务作品”这个问题主要涉及职务作品的问题,作者享有署名权,行使完整的著作权:这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如无相反证明,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地图。二。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设备或者资料。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如果你还有疑问,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
(二)法律。3。这里“工作任务”指的是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在我国,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其特征是,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作品完成两年内,理解了职务作品的定义,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或法律。
2、地图,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这里“物质技术条件”,便对著作权归属清楚了,即自然人作者、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经单位同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一:除单位作品外,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职务作品的种类及著作权归属
1、产品设计图,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单位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称为一般职务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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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上述的规定中,抚恤金不包括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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