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天平上,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次对公平正义的考验。在淄博市的一起受贿案中,曹某身为原公安消防大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被指控在2009年至2016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多家单位及人员财物共计66.0622万元。面对如此严峻的指控,曹某的命运似乎已被阴影笼罩。
此时,曲延波律师走进了这个案件。曲延波有着独特的履历,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在部队服役十二年,自2014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办理过多起重大复杂刑事案件。丰富的部队经历让他具备了严谨的思维和坚韧的品质,而多年的刑事辩护实践则使他对刑事法律有着深刻的理解。
在曹某受贿案中,曲延波律师紧扣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了一系列核心辩护意见。他指出曹某的行为构成自首,因为曹某经侦查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侦查机关尚不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同时,曹某系初犯、偶犯,庭审中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并且在案发后积极退缴赃款25万元。这些辩护意见并非凭空而来,正是他多年刑事辩护经验的体现,让他能够敏锐地捕捉到案件中的关键情节。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全部辩护意见,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律师的有效辩护为曹某争取到了法定从轻处罚的结果。
无独有偶,在山东省日照市的一起强奸罪案件中,曲延波律师再次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2017年10月,高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批准逮捕。公诉机关指控高某在2017年10月2日凌晨,将被害人带至自家地下车库内,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提交了多项证据。
曲延波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卷宗,多次与当事人沟通细节,确定了无罪辩护的核心思路。他从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等角度出发,提出了多项辩护意见。比如指出被害人系自愿与高某发生性关系,有主动亲吻等行为;被害人在案发后未及时报警且无正常异常反应,其陈述可信度存疑;公诉机关提交的伤情照片制作程序不合法,DNA鉴定意见存在重大瑕疵等。在庭审中,他与公诉机关展开激烈质证与辩论,对证据链条中的漏洞进行了精准剖析。虽然法院最终认定高某构成强奸罪,但采纳了他关于鉴定意见存在瑕疵不应被采信的核心辩护意见,否定了关键鉴定证据的证明效力,为高某争取了合法的诉讼权利。
在这两起案件中,曲延波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在刑事辩护领域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平的天空。他精准研判量刑情节,有效沟通表达意见,严格把控证据质证,为同类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宝贵的参考思路,彰显了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价值和职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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