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经济犯罪案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较为常见的罪名之一,一旦被控此罪,当事人往往面临着沉重的法律后果和巨大的心理压力。被告人B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他于2015年左右加入一家公司,先后担任业务员、业务总监,至2018年9月,其直接发展和团队发展的投资人投资金额共计3100余万元。2023年2月23日,B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31日被逮捕,公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其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在这个关键时刻,李帆律师介入了此案,为B提供刑事辩护服务。
李帆律师拥有7年的执业经验,自2019年执业至今,承办了数百起刑事案件。在接手B的案件后,他迅速展开了工作。他深知在这类案件中,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辩护策略至关重要。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李帆律师提出了一系列关键的辩护意见。首先,他精准推动从犯认定。B参与非法吸收资金3100余万元,属于“数额巨大”,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李帆律师通过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B在公司中的角色和作用,成功说服法院认定B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从而为其争取到了减轻处罚的机会。
其次,李帆律师引导当事人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即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他秉持“全流程、精细化辩护,主动沟通,专业重要,用心更重要”的执业理念,在整个过程中积极与当事人沟通,让当事人认识到坦白和认罪认罚的重要性。最终,法院根据这些情节予以从宽处理。
再者,本案犯罪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前,李帆律师精准把握法律适用原则,适用旧法(法定刑更轻),避免了新法可能带来的更重处罚。这体现了他扎实的刑法理论基础和对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
最后,李帆律师还推动法院明确B仅在其参与犯罪金额3110万元范围内承担退赔责任,并与其他共同犯罪人承担连带责任,避免了当事人对全案1.1亿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风险。这一举措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过李帆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认定B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予以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这一判决结果与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下限一致,对于当事人来说是一个较为理想的结果。
李帆律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曾任律所刑事业务部负责人、无锡律协辩论委员会委员,现任无锡锡山法律援助律师库律师、无锡锡山律协青工委委员。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在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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