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诉人罗X主张被上诉人陈X返还451046.35元打赏款及维权费用,而一审法院认定罗X直播打赏属于未附条件的赠与行为,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这起直播打赏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中,陈X委托了四川绵阳三台县的叶兴强律师参与二审诉讼。叶兴强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罗X上诉称打赏系附结婚条件的赠与,且陈X存在欺诈行为,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支持其诉讼请求。但叶兴强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及证据,发现罗X二审庭审中自认双方无不当男女关系,打赏主要用于主播PK、直播间热度提升等,结合微信记录内容,无法证明打赏附结婚条件,涉案打赏本质系罗X自主的精神消费行为;同时,陈X作为主播,未实施诱导打赏、虚构事实的行为,罗X系自愿观看直播并进行打赏,其行为属于自主民事行为,不符合欺诈的法定构成要件。
在证据方面,罗X仅依据微信记录、一审庭审笔录及二审补充证据来支撑其主张。而叶兴强律师通过深入分析这些证据,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撤销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罗X的诉求不符合赠与撤销的法定情形。叶兴强律师还充分准备庭审质证意见,清晰阐述抗辩观点。
罗X在二审中坚持认为应撤销赠与并返还打赏款,然而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涉案打赏系附结婚条件的赠与,陈X亦未实施欺诈行为,罗X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直播打赏行为属于自主的精神消费,不符合赠与撤销的法定情形,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二审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罗X负担。
原告诉求返还451046.35元打赏款及维权费用,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陈X无需返还打赏款。
另一起案件中,原告鲍X与被告刘某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欠付原告货款69446元。鲍X委托叶兴强律师起诉后,经法院调解,被告不仅需支付货款69446元,还需支付律师费、保单保函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原告最终成功追回8万余元。
收尾:罗X诉求的45万余元打赏返还,与二审维持原判无需返还的结果,体现了叶兴强律师在案件中的专业把控和精准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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