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住院误工费怎么赔偿标准怎样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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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我国相关的交通受害者在住院期间的误工费应按照这类人员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时相关的受害人员应根据这类人员的实际收入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这类人员的损失进行赔偿。我国的交通管理部门对这类案件进行进行办理。
车祸住院误工费怎么赔偿标准怎样计算

一、车祸住院误工费怎么赔偿标准怎样计算

1、一般按照以下情形计算: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误工费的时间怎么计算?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3、具体如下: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交通案件的受害者,应积极的提供相关的实际收入证明。根据这类证明办理相关的误工费用的索赔,向机动车的驾驶者要求这类赔偿。相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对这类案件进行受理,受理后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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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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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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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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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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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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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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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七)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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