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居间费用由谁承担
居间费用的承担主体通常由合同约定。
若居间合同明确规定由委托人承担,那么委托人就需履行支付义务。一般在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中,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此报酬即居间费用。
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比如,甲委托乙居间寻找合适的房屋购买,双方约定若成功找到并促成购房合同签订,居间费用由甲承担。若乙完成任务,甲就应支付相应居间费;若未成功促成,乙只能要求甲支付其为找房所花费的如交通、通讯等必要费用。总之,居间费用承担依合同具体约定而定。
二、居间费用承担方如何确定有啥法律依据
居间费用承担方的确定,需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除另有约定外,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而委托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对报酬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依《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若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三、居间费用承担主体认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居间费用承担主体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规定,居间合同中,若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对报酬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依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媒介服务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所以,一般促成合同成立时委托人承担,媒介服务促成合同成立由合同双方平均承担;未促成合同成立,居间人仅能获必要费用。
在了解了居间费用的承担主体通常由合同约定这一关键内容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居间费用的具体数额如何确定,一般会根据居间服务的难易程度、市场行情等因素,由双方在合同中协商明确。另外,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居间费用的支付时间,该如何处理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若你在居间合同中遇到关于费用承担、数额确定、支付时间等方面的疑问,或者对已签订的合同条款存在困惑,别让这些问题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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