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618元,是一笔被拖欠的货款。但当被告以产品壁厚不足、重量不达标、未提供食品安全检测报告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时,这笔钱能否顺利回到当事人手中,取决于律师从证据材料中发现的关键线索。
2023年5月,浙江启公司与成都楚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楚公司定购10,000只不锈钢啤酒瓶,总价120,000元,支付36,000元定金后,以“业绩不好”“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尾款及提取货物。启公司遂委托王超律师将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货款85,498元及相应利息。
王超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相关材料,针对案涉啤酒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及楚公司是否有权拒收货物这一核心争议,构建了严密的证据链。其一,厘清合同条款真实含义,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双方沟通的是原材料厚度,而非成品壁厚。其二,申请专业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案涉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其三,二审有力应对上诉,逐一驳斥楚公司的主张。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楚公司理由前后矛盾,一审认定正确,鉴定结论合法有效,产品符合要求,合同未约定产品重量,楚公司主张缺乏依据。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由楚公司支付启公司货款82,618元及利息损失,并提取案涉10,000只不锈钢啤酒瓶,二审案件受理费1,865元由楚公司负担。判决生效后,当事人顺利收到了款项。这份判决不仅确认了合同约定的效力,也明确了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司法层面得到了确认。
王超律师从2015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几百件,在民商事领域成功代理多类案件,能够游刃有余地应对各类不同案件。此次代理中,王超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帮助启公司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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