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为老人签订遗嘱费用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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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请律师为老人签订遗嘱费用大概是500元到1000元,订立遗嘱就是以遗嘱的形式将继承问题约定清楚,比如说房产将继承给哪一个子女,所以在遗嘱继承方面,遗嘱的书写内容是非常重要的,有些人会请律师进行代写催,要涉及到一个费用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在1000元左右。

请律师为老人签订遗嘱费用多少?

一、请律师为老人签订遗嘱费用多少?

请律师为老人签订遗嘱费用大概是500元到1000元,律师代写遗嘱,这也属于代书遗嘱,要按代书遗嘱的标准找见证人。 如果要就立遗嘱行为找律师见证,律师可就见证行为出见证书,盖律师所公章,但那和代书不是同一个问题。

至于费用要根据遗嘱的内容和对律师的要求等综合考虑,需要代写遗嘱一般在伍佰到一千元左右,但各地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需要的话,最好直接和律师联系。

二、老年人怎样立遗嘱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立遗嘱的形式有五种,除公证遗嘱外、还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公证遗嘱是指公证处根据遗嘱人生前的申请,对其所立遗嘱的意思表示和所立遗嘱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公证证明的遗嘱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与其他形式的遗嘱相比,从程序上更能保障遗嘱人意思表示及其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这种遗嘱形式简便易行,具有较强的保密性,是最常用的遗嘱形式。只要有明确的遗嘱内容、有本的署名和具体的年月日就可了。

代书和录音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他人代书、代录,制作成书面形式的遗嘱或制作成视听资料形式的遗嘱;至于特殊情况下的口头遗嘱并不多见,只有当遗嘱人在生命危急又不具备代书和录音条件下,遗嘱人口头表述形式所留的遗言。

当然,遗嘱人生命危急情况解除后,应改为其他形式的遗嘱,原口头遗嘱无效。而这后三种非公证遗嘱必须要有两名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

五种遗嘱形式中,虽然公证遗嘱与其他非公证形式的遗嘱相比较,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具有优先性和排它性。

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作出了明确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和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亦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如果从慎重的角度出发,当然首选对遗嘱进行公证,效力高又不易产生纠纷。其他形式的遗嘱容易在事后产生要求对笔迹进行鉴定、质疑立遗嘱时的民事行为能力等问题。从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看,律师见证实际上也不过是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已,跟普通人作证并没太大区别,效力上也不及公证形式。遗嘱的公证应该是各地公证处的常见业务之一,也不是什么疑难复杂的业务,接待员不懂法绝不代表公证员不懂法。至于收费问题,也是有相应的标准的,是否乱开价还是不要擅断。

综上,若不想事后发生纠纷(现今社会,不顾亲情撕破脸皮争财夺利的事情可一点不少,被继承人若是泉下有知,不知会有多心寒),最好选择公证。当然也可以要律师见证。

现代生活当中如果要订立遗嘱的话,那么需要注意行事问题和内容问题,除此之外还可以请专业的人士来进行遗嘱的代谢,比如说请律师律师在代写遗嘱的时候,他们相对来说会妥善的安排。因此不会发生法律效力的问题,会比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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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爷爷因为自己年纪大了,怕死后订立的遗嘱引起儿女争吵,所以准备作遗嘱公证,请问遗嘱在哪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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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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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3月24日 司法部令第57号
  第一条 为规范遗嘱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第三条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第四条 遗嘱公证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代书遗嘱签订地就是遗嘱签订的地点当事人能在遗嘱中注明
[律师回复] 代书遗嘱的法律要求
1、代书遗嘱一定要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字。一个见证人是不行的,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见证人。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至少有两个见证人须全程见证遗嘱书立过程。
2、见证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法律上要求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法律只是从实体上保证了见证人的公正性,但程序上的公正也不可忽视。实践中,在只有两个见证人的情况下,如其中一个见证人或两个见证人就单个人而言未完全见证全过程,这样的代书遗嘱该如何认定我们认为这样的代书遗嘱是无效的,不是盲人,并且识字。见证的过程中必然涉及到文字,所以不能是盲人或者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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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必须是立遗嘱人亲笔签字,有些立遗嘱人是摁手印的,没有签字这在效力上也是有瑕疵的,按照规定代书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签字的。当然签字后也可以再摁手印,如果摁手印最好摁习惯性用的手指,比如右手食指,因为一旦发生纠纷需要鉴定的话也可以迅速知道是哪个手的手印,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8、必须书写日期,遗嘱的日期非常重要,这也是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之一。
9、遗嘱中的签字应当要有可以作证的证据。这样的目的是以防将来见证人去世,没有人出庭证明的情况下,大家对于遗嘱人签字有异议,可以通过比对大家认可的立遗嘱人其他签字的方式予以确认。
10、遗嘱中的签字过程最好是全程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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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遗嘱属于单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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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告知当事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完全是出于自愿,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图制作的,而并非是受他人的欺骗或胁迫而订立的。
三、告知当事人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悖,处分的仅仅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注意: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仅能处分属于个人的部分)。此外,必须注意的是: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由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的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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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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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填。
2.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申请。
4.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5.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6.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认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7.审批合格后,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8.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9.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需要注意的是,立遗嘱人设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要为他们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而且只能处分被继承人个人的财产。否则该遗嘱将部分或者全部无效。
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求继承人的同意,而且由于遗嘱继承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行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自做出意思表示,他人不能代理。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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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5.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6.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认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7.审批合格后,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8.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9.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需要注意的是,立遗嘱人设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要为他们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而且只能处分被继承人个人的财产。否则该遗嘱将部分或者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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