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破产清算顺序怎么分配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清算中职工权益保障顺序如何定
在破产清算中,职工权益保障顺序由《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用于支付职工权益。
职工权益的清偿顺序如下:第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三,普通破产债权。
需注意,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如此规定旨在优先保障职工基本权益,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三、破产清算职工权益保障优先顺序有法律依据吗?
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该规定明确了破产清算中职工权益保障的优先顺序,旨在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当我们探讨破产清算顺序怎么分配时,除了核心的分配顺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破产财产分配后,若发现还有未处理的财产该如何处置,一般会按照既定的清算顺序再次分配。另外,对于有担保债权,在清算顺序中的特殊情况也需要明晰,其优先受偿范围和条件与普通债权有所不同。这些问题在实际的破产清算中都可能遇到。如果你对破产清算顺序的更多细节,或是上述拓展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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