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一天病假有没有工资,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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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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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请一天病假属于“短期病假”请病假都是有工资的。
请一天病假有没有工资,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一、请一天病假有没有工资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二、病假工资计算标准: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职工请病假是有一定的工资的,工资计算按上述要求和条件计算,短期病假(六个月以内的)称为疾病休假工资,长期病假(六个月以上的)称为疾病救济费。另外,劳动法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不过这是要在有病假条和医生证明的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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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一天病假有没有工资,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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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如何计算怎么算病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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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如何计算,怎样计算病假工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 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此外《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您好,我们小区有一个叔叔前几天在外面请了一段时间的病假了,我叔叔现在请了长期病假了之后,现在我叔叔在病假期间要计算病假工资,长病假工资核算是怎么计算的
[律师回复]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计算方式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以上海为例(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同,有的病假工资比例没有规定这么细致):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
计算公式: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
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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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病假有工资吗 病假工资该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试用期的工资确定需要参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并且也需要注意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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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 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此外《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您好,我哥哥在公司工作了多年时间了,我哥哥前几天因为生病,向单位请了病假了,我哥哥现在在病假期间要去计算病假的工资,职工病假期工资是怎么计算的呢?
[律师回复]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计算方式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以上海为例(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同,有的病假工资比例没有规定这么细致):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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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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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1、通过基数和系数相乘后得出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职工病假待遇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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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病假老职工如何计算病假工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长病假老职工如何计算病假工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不管是不是老职工):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长病假老职工如何计算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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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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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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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根据我国的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劳动者请病假的时候,有的情况下也是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劳动报酬的,一般是支付劳动者基本工资的一部分作为支付给劳动者请病假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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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病假老职工如何计算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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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病假工资的计算方式为: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除以21.75,得到的数值乘以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再乘以病假的天数即可以得到员工的病假工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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