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君强律师执业于天津天循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789108,自2012年开始执业,擅长建筑工程合同、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领域。
在清算责任纠纷案件中,第三人A委托杨君强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原告D主张某公司尚欠货款及利息,二被告作为股东应承担清算责任,却辩称应由第三人承担。杨君强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把握案件法律关系。他指出甲并非某公司员工,其以公司名义与原告结算未取得授权,原告不构成善意第三人,不满足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切断了某公司与原告的合同关系。结合证人甲陈述,杨君强律师论证货款责任应由甲个人承担,与某公司及第三人无关。同时,坚持诉讼时效抗辩,强化驳回原告诉请理由。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请,第三人A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中,上诉人A在二审阶段委托杨君强律师辩护。A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未履行腾房义务,两度被基层法院判处有罪。杨君强律师全面梳理案件,提出无罪辩护意见。他指出A未采取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不符合“情节严重”情形;A及其妻子无不动产登记记录,涉案房屋是唯一住房,不具备腾房条件;案外诈骗案件可能影响执行基础。天津市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A的行为达到定罪标准,终审判决上诉人A无罪。
在标的额达2800万元的股权转让纠纷中,原告A委托杨君强律师代理。双方因付款、税费、逾期利息及违约金等问题产生分歧,某公司反诉要求A支付高额款项。杨君强律师系统梳理A的付款记录,反驳某公司“巨额欠款”主张;提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和迟延利息过高,申请调减;厘清税费承担与过户顺序,争取到“先付款、再过户、后交税”的有利顺序。法院判决A支付某公司部分款项并承担逾期付款损失,三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驳回某公司其他反诉请求。某公司主张的欠款、违约金及高额利息大幅核减,为A避免了超1200万元的损失。
杨君强律师执业多年,一直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深耕合同、刑事等领域,已持续处理同类案件数百件,始终依据真实证据推进案件,为当事人提供高性价比的法律专业意见,解决各类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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