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活动中,清算责任纠纷时有发生,给相关方带来诸多困扰。曾有一起清算责任纠纷民事案件,某市某劳务公司于20xx年x月注销,股东为B(持股66.7%)和C(持股33.3%)。原告D称在20xx年至20xx年间为该公司承包项目提供五金配件,经与项目现场负责人甲结算,公司尚欠货款240000元及相应利息。原告认为公司注销后,二被告作为股东应承担清算责任。而二被告辩称公司营业执照等自20xx年起交由第三人A使用,且约定该项目经济纠纷由A承担。第三人A则主张自身与原告无交易关系,责任应由实际施工人甲承担,且原告主张已超诉讼时效。
在这复杂的局面下,第三人A委托了天津天循律师事务所的杨君强律师(执业证号:789108)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杨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把握案件法律关系。他指出甲并非公司员工,以公司名义与原告结算未取得授权,原告不构成善意第三人,不满足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切断了某公司与原告的合同关系;结合证人甲陈述,将责任主体锁定为甲本人;同时坚持诉讼时效抗辩。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D的全部诉讼请求,第三人A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杨律师精准运用表见代理制度,厘清责任归属,化被动为主动,彰显了其在复杂商事纠纷中的专业能力。
除了民事纠纷,刑事案件也考验着律师的专业素养。有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案件,上诉人A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被判决将名下房屋交付买受人B。判决生效后,A未履行腾房义务,执行过程中法院采取多种措施,A仍以“未收到房款”和“名下无其他住房”为由拒绝。A先后被一审和重审法院判处有罪,在这极为不利的情况下,A委托杨君强律师在二审阶段为其辩护。杨律师全面梳理案件,紧扣犯罪构成要件,否定“情节严重”要件;强调“无其他住房”系客观履行障碍;指出案外诈骗案件影响执行基础。最终,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宣告A无罪。杨律师精准锁定定罪关键证据缺口,坚守刑法谦抑原则,为当事人挽回名誉和清白。
还有一起标的额达2800万元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原告A与被告某公司签订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转让股权及资产,后双方因付款、税费、逾期利息及违约金等问题产生分歧。A起诉要求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某公司反诉要求A支付多项款项并承担税费。杨君强律师接受A委托后,系统梳理付款记录,反驳“巨额欠款”主张;力主违约金过高并申请调减;厘清税费承担与过户顺序。法院最终判决A支付部分款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驳回某公司其他反诉请求。杨律师大幅降低客户经济损失,确立有利履行顺序,争取到有利的违约金调减标准。
杨君强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在建筑工程合同、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公司法律顾问、刑事诉讼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准的诉讼策略,在这些案件中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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