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中的行政制裁分为几种?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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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新环保法中的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注意做好排污工作,不得乱排乱放,否则会被环保部门处罚。在最新推出的环境保护法中,行政处罚是具体的制裁措施之一,环保部门对涉事企业可以罚款,吊销许可证并要求停业整顿。
新环保法中的行政制裁分为几种?

一、新环保法中的行政制裁分为哪几种?

我国现行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有环境行政处分和环境行政处罚。环境行政处分由于人员不同,种类各异。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分为六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企业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七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

环境行政处分与环境行政处罚同属行政制裁的方式,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区别,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1、实施处罚的机关不同;

2、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

3、制裁的对象不同;

4、制裁的形式不同;

5、救济方式不同。

二、企业违反环保政策的处罚措施有什么?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1、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2、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3、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4、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国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根据新环保法规定,相关部门对违反规定污染环境的企业,采取的制裁措施包括行政处罚和处分。其中处分主要是针对国有企业职工,包括记过、警告。而行政处罚中,罚款是常用手段,会根据企业违法程度及造成损失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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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构成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   
(1)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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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单位因为排放了污染空气的气体,现在被环保局查到要开始出发,环保局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律师回复] 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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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我想想向你们请教一下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是怎么样的,麻烦知道的朋友可以帮我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律师回复]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类 1
(一)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类 1—2
(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类 3
2-1 餐饮业类 3
2-2 娱乐服务业类 4
2-3 水污染型工业类 5
2-4 其它污染型工业类 6—8
(三)违反试生产制度类 9
二、环境监管类 10
(一)违反排污监管制度类 10
1-1 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标、超量排污) 10—11
1-2 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超量排污) 12-13
1-3 违反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制度类 12
1-4 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 15—16
1-5 未经批准超时施工(建筑施工单位) 16
1-6 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 18
1-7 违反自动监控管理制度 19
(二)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类 20
2-1 违反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类(一) 21—22
2-2 违反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类(二) 23
2-3 不按规定处置危险废物 24-26
2-4 违反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管理 27
(三)违反放射性污染防治类 28
3-1 违反放射性污染防治类(一) 28—29
3-2 违反放射性污染防治类(二) 30
3-3 违反放射性污染防治类(三) 31—35
3-4 违反放射性污染防治类(四) 36—38
(四)违反应急预案类 39—40
(五)违反其它法律法规的行为 41
5-1 违反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类 41
5-2 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 42
以上就是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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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农村人,这几年国家政策特别好,对农民有扶贫政策我觉得特别好,就建了一个养殖厂刚开始生意特别好,后来国家做这个环境保护觉得污染比较大,让我停产,我觉得损失太大了就偷偷的自己还在做,后来被环保局给抓个现行也开了处罚单,我很懊恼问下环保局一般在环境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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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的主要区别在于:行政处罚是一种制裁性行为,而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保障性行为;行政处罚是一种最终处理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措施是临时性的程序行为。
环境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二、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执行罚
  行政执行罚系指因当事人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理决定(包括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依法对其实施另一个处罚,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直到达到前一处理决定被履行时为止。
  从目的上说,行政处罚是旨在直接制裁一种违法,而行政执行罚是为了迫使当事人履行前一个处理决定而实施的保障性措施;从行为持续性上看,行政处罚是一次性的,而行政执行罚是持续性的;
  从行为性质上说,行政处罚属于“基础行为”,行政执行罚则属于“执行行为”,两种行为所处的行为范围领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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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处罚种类有行政强制措施、环境行政执行罚、责令纠正违法三种。犯罪者违抗下达的行政处罚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环境行政执行罚,直到其履行为止。犯罪者有违法情形时,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是一种命令,不同于强制措施和执行罚。措施、执行罚和责令纠正违法性质不同,时效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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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怎样解释行政裁决,行政裁决的种类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裁决是指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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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纠纷。侵权纠纷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犯而产生的纠纷。
2、补偿纠纷。是指对财产侵害行为造成损失的补偿,着眼于被剥夺的财物,予以公平弥补。
3、损害赔偿纠纷。是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要求侵害者给予损害赔偿所引起的纠纷。
4、权属纠纷。是指双方当事人因某一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归属产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依法向请求确认,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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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济补偿。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7、民间纠纷。如颁布的《民间纠纷处理办法》规定,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裁决民间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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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权属纠纷。是指双方当事人因某一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归属产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依法向请求确认,并作出裁决。
5、国有资产产权。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第29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因对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使用权等发生争议而产生的纠纷,应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同级或共同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和裁定,必要时报有权管辖的人民政府裁定,拥有最终裁定权。”
6、经济补偿。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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