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后公证处留一份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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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铁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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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遗嘱公证后公证处不会留的。老人想办理遗嘱公证的,要本人亲自去办理,带上财产凭证及身份证和遗嘱文本。手续齐全的话,当场就可以拿到公证书。以后立遗嘱人死亡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凭借遗嘱公证书来分配遗产,发生纠纷的话,这个公证处可以当证据使用。

遗嘱公证后公证处留一份吗?

一、遗嘱公证后公证处留一份吗?

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遗嘱公证后公证处不会留下备份的,这个公证书全部给当事人。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二、订立自书遗嘱的程序是怎样的?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三、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带上什么资料?

财产凭证(如涉及房产,指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如公证人员认为老人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可能影响遗嘱的效力的,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专业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如果材料齐全,公证处会很快安排公证员办理,办理过程中公证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顺利的话,1-2个小时就可以搞定。

综上所述,老人办理公证遗嘱,就是为了增强效力,防止自书遗嘱发生错误。这个是涉及到个人的重要事情,要本人去公证处办,不得委托。公证人员会询问老人关于遗嘱的一些事情,经过确认是个人行为,真实意愿的话,出具公证书,遗嘱会交给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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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必留份额时需要考虑的因素。继承人是老人则需考虑基本的生活费用、疾病的治疗费用及可能生存时间和物价上涨等现在和将来的因素综合确定,如果是未成年人则需考虑18周岁前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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