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起案例是工程款被告公司及其股东一并承担责任案。原告与被告宁夏xx公司签订厂区外委检修工程合同,完成检修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双方就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原告主张欠付工程款7305440.72元,要求支付款项及逾期违约金,同时以两名股东未足额实缴出资、公司无力清偿债务为由,诉请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则辩称双方未完成正式结算、原告未足额开票、存在行贿相关抗辩事由,且股东已大部分实缴出资、公司具备偿债能力,拒绝原告诉求。北京中银(泸州)律师事务所的简春华律师(执业证号:15105201810050669)代理原告。法院立案后,原告先后申请劳务费用审计、工程造价鉴定,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两次,双方提交多组证据并相互质证,法院依职权调取宁夏xx公司相关终结本次执行裁定,结合全部证据、鉴定意见及庭审陈述认定案件事实。最终,宁夏xx公司于判决生效三十日内,支付检修款7305440.3元;以该金额为基数,按一年期LPR支付2024年10月1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的违约金;江苏xx公司、宁夏xx企业分别在未出资1500万元范围内,对宁夏xx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第二起案例是二百多万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改判案。上诉人(原审被告)XX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公司,以及原审被告XX公司、XX公司、李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一审民事判决,提起上诉。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案涉货物的实际买受人认定及货款支付责任划分。简春华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双方交易往来记录,重点审查微信聊天记录及《进煤结算单》等关键证据,确认货物交付数量及每日结算单价;结合合同约定与实际履行情况,穿透表面合同关系,查明并锁定案涉货物的实际买受人为D公司与李XX,明确其应承担付款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结合LPR利率标准,精准计算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损失;针对上诉人提出的免责或减责主张,从证据链条和法律适用两方面进行有力反驳。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上诉人的部分合理主张,依法作出改判,判令原审被告XX公司、李XX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被上诉人XX公司煤款2142080.83元及逾期付款损失147246.64元,共计2289327.47元;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从这两起案例可以看出,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可以参考以下通用建议:
1.重视证据收集:像上述案件中,合同文本、供货凭证、沟通函件、验收记录等都是关键证据,要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和保存。
2.明确法律关系:在复杂的交易中,要厘清各方的法律关系,确定责任主体,避免因关系不清而导致权益受损。
3.合理核算损失: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准确计算自身的损失,如逾期付款违约金等,确保诉求合理合法。
4.积极应对庭审:在庭审中,要从证据和法律适用方面进行有力辩论,针对对方的抗辩理由进行有效反驳。
5.适当调整诉求:对于举证难度较大的诉请,可以适当调整策略,聚焦核心大额债权,实现诉讼效益最大化。
简春华律师在处理这两起案件时,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把握法律关系,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他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以证据为武器,从对方视角分析案件,同时考量当事人的处境和顾虑,充分展现了一名专业律师的担当和素养。自2018年执业以来,简春华律师已办结案件超过600件,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在面对合同纠纷和工程款案件时,选择专业的律师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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