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后换押的情况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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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院开庭后换押的情况是检察院需要补充侦查,这个时候法院会选择延长审理期限,等检察院补充侦查结束后,再次开庭审理。一般来说,在法院开庭之前就已经办好换押手续,将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院移送给法院。
法院开庭后换押的情况是什么?

一、法院开庭后换押的情况是什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案机关应当办理换押手续:

1、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2、人民检察院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以及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移送人民法院审理的;

4、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提请人民法院恢复审理的;

5、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抗诉以及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

6、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

7、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或者死刑复核法院与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属同一法院,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以及死刑复核后人民法院裁定不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

二、换押程序是怎样的?

换押时,由移送机关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一联送达看守所,其余各联随案移送。接收机关接收案件后,填写《换押证》,加盖公章后送达看守所。

对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的,由移送案件的高级人民法院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送达看守所。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死刑案件,由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送达看守所。

《换押证》和《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一般应当直接送达。不能直接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或者传真送达。邮寄途中时间不计入移送机关或者接收机关办案期限,接收机关签收邮件时间为收案时间;传真送达的,应当随后将原件及时送达。

综上所述,办理刑事案件是多个部门参与的事情,检察院决定起诉的,法院受理后就涉及到嫌疑人的换押手续,这个程序是将嫌疑人由检察院看押变为法院看押。如果开庭后决定换押的,一般是因为检察院需要补充侦查或者发现新的犯罪线索,这样,嫌疑人又交给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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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什么情况下用换押证
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
二、相关规定
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
一、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
二、办理换押手续或者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在接收机关或者送押机关的《提讯证》或者《提解证》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法定办案起止期限。
《提讯证》或者《提解证》每次办理一份,用完续办。
三、依法延长、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不需要办理换押手续,但是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将新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书面通知,依照上述规定重新办理《提讯证》或者《提解证》。
凡在同一诉讼阶段内办案部门改变的,如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部门的;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的,以及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的,不需要办理换押手续,但是改变后的办案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注明改变情况及新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依照上述规定重新办理《提讯证》或者《提解证》。
四、办案人员凭加盖公章并注明法定办案起止期限的《提讯证》或者《提解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提讯、提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明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以及超过法定办案期限的,应当拒绝提讯、提解。
五、《换押证》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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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换押和通知范围
(一)换押范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案机关应当办理换押手续:
1、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的;
2、人民检察院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以及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的;
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移送人民法院审理的;
4、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人民决定延期审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提请人民恢复审理的;
5、人民检察院对人民
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抗诉以及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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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二审人民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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