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慧欣律师,执业证号为13706202311624356,现任职于山东谷源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主任一职。他从2010年就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23年正式执业,服务地区主要为烟台,办公地址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1号壹通国际大厦21层。杨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拆迁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企业合规、建设工程以及强制执行等多个领域。接下来,我们通过几个案例来了解他在不同领域的风采。
劳动争议领域:工伤维权全额获赔
申请人张某某在工作时左手被机器切伤,被认定为工伤、九级伤残。然而,公司不仅未缴纳社保,还拒付工伤待遇,导致申请人被迫离职。杨慧欣律师代理此案后,尽管公司无故缺席庭审,但在他的努力下,仲裁委依法裁决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共计190335.6元,全面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建设工程领域:成功追回工程款
案例一:锁定股东连带责任
原告某公司完成小区路面工程后,被告拖欠工程款。杨慧欣律师接受委托,主张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利息,并由其唯一股东王某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审理认定工程总造价1018500元,已付798250元,扣除质保金后,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189695元及利息;股东王某无法证明财产独立,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我方胜诉。
案例二:诉讼拿回工程款
烟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四份工程承包合同,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被告未支付剩余款项。杨慧欣律师代理此案,被告辩称工程质量有问题,未履行质保责任。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应付原告工程款总额为1070.86元,扣除死亡苗木扣款660.75元后,为9500.11元,支持原告对逾期付款利息的请求,仅驳回了原告对案涉工程的优先受偿权请求,成功为原告追回了工程款。
案例三:拿回剩余工程款及优先受偿权
烟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杨慧欣律师追讨工程款。合同总价43886.65元,工程款项增加至4878.99元,被告已支付3290.28元。经过诉讼,法院确认工程总价4478.99元,被告尚欠888.71元,须支付702.34元(扣除3%质保金),且原告对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与被告婚后育有一女一子,2021年7月双方因矛盾分居,原告带两子女在烟台生活,被告长期未探望,分居满三年。原告委托杨慧欣律师代理离婚案件,诉求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抚养两名子女并由被告支付抚养费。法院审理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结合子女意愿和实际生活情况,两名子女均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共计2200元,还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向原告支付12922.5元,帮助原告脱离婚姻困境。
杨慧欣律师的办案特点十分鲜明。他以专业严谨的执业素养,深入研究每一个案件的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因素。在处理案件时,他能够从商业视角结合法律规则,为企业客户防范法律风险、保障稳健经营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对于婚姻家事等案件,他又能展现出温情的一面,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还贴心协助规划未来,帮助他们重拾生活的信心。他丰富的执业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以及独特的办案风格,使他在法律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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