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拆迁有没有统一的补偿政策?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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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厂房拆迁并没有统一的补偿政策,对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各地市县政府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制订,全国范围内没有统一的。根据各地执行的政策,厂房拆迁会涉及到厂房拆迁补偿、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
厂房拆迁有没有统一的补偿政策?

一、厂房拆迁有没有统一的补偿政策?

不同的地区厂房拆迁补偿的政府都是不一样的,一般由当地的政府制订,所以是没有统一补偿政策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二、企业厂房拆迁补偿项目都有哪些?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

2、构附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

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

4、搬迁费。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你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

5、停产停业损失费: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

综上所述,政府部门在对城市布局做出重新规划的时候,会涉及到对一些厂房拆迁重建,这样对企业要给予补偿。目前没有统一的拆迁补偿政策,都是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虽然在执行标准上有所不同,但是都会涉及到厂房拆迁,停产停业损失,安置员工费用及厂房价值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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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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