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犯罪预备中止处罚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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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犯罪分子犯罪预备中止也是需要处罚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对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对于在犯罪预备过程中没有造成犯罪事实和实际损害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犯罪分子犯罪预备中止处罚吗?

 一、犯罪分子犯罪预备中止处罚吗?

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的认定

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

1、犯罪预备的中止即停止预备犯罪,犯罪人不再继续为实行犯罪做准备。

2、犯罪预备阶段进行到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即没有按照预备的犯罪形式继续实施犯罪。

当出现了这两种情形之一的时候均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的中止标志着犯罪人实行对应犯罪的犯意消灭,但是犯罪人并不当然停止犯罪,在一种犯罪预备阶段发生犯罪中止后,可能又会发生另一种犯罪预备。

三、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的原因

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

有关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认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条件来进行认定,特别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如果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可能导致对犯罪预备的相关情况认定的错误,具体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相关情况的认定,避免出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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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相同的是三者都是犯罪过程中的形态。都不具备刑法规定了的一个完整的犯罪所具备的全部要件。三者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一下几点:
犯罪预备是在犯罪的准备阶段发生的。客观上犯罪人进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犯罪的预备活动;犯罪未遂是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时发生的。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的行为;犯罪中止是在犯罪的整个过程当中,犯罪的中止必须而且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或者犯罪的实行过程中。如果犯罪即遂,就不能中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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