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合同可以和分公司签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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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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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环评合同一般是不能签订环评合同的,但也要看实际的情况,如果是驻地方式就可以;分公司签订合同还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能进行来签定,但此合同的诉讼主体一般就是属于总公司。
环评合同可以和分公司签吗?

一、环评合同可以和分公司签吗?

是不可以的;这个也没有绝对的 看双方在招标文件中是否会提出。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二、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

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

依据劳动法,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都被视为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同时,劳动法也没有限定用人单位就一定要是法人,分公司只是在经营范围和资格上存在限制,但其并没有限制不能雇佣劳动者,因此,分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主体合格,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就是有效合同。也即分公司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享有和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与义务。

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

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因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因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而无效(事实上是因为用人单位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但劳动合同的无效,并不影响劳动者的权利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劳动法上的义务,如果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分公司仍应向劳动者支付报酬,承担社会保险的义务,如劳动者工伤的,分公司还应承担《工伤保险条例》中用人单位应承担的义务。

但以上仅限于理论上的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均由设立分公司的公司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的义务。

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1、法人资格。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2、民事责任

分公司对外不能承担责任,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子公司可以单独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3、财务管理。

分公司的财务由总公司来控制管理,一般由总公司来统一纳税。

子公司和总公司分别是两个不同的公司,子公司的财务可以由子公司自身来保管。

4、公司的性质。

分公司在性质上算不得公司,其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

子公司和总公司一样,都是属于独立的公司。

综合上面所说的,分公司是可以对外签订合同的,但一般不是什么合同都可以进行签订,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而且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要慎得总公司的同意之后才能进行,这样这份合同才会起到法律的效益,从而保障大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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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立项
1. 编制工程项目书
2. 携带工程项目书到所在区经发局申请项目立案(去之前先询问下办理立案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 环评
1. 备案完成后,带着立案资料到当地环保局办理环境评估事宜,如只需环评报告表,则企业自主填写即可,基本不产生费用如果需要制作环评报告书环保局会推荐几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帮助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及环评中的各项工作,选用环评机构即会产生费用。
2. 选中一家环评机构签订合同,费用一般视投资额而定。
3. 环评机构来人查看现场,企业提供环评中所需的一切资料及一切细节(生产工艺流程、所用各种原材料明细及年用量、存储方法、废弃物处理方法、原材料成分等等。
4. 环评机构根据所上项目所用各种设备、原材辅料,编制开工建设前对项目所在地周边空气环境检测的具体内容(如噪声、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C等)、检测频次(检测几天,每天检测几次等)、检测点位(厂区周边设置几个检测点)
5. 拿到检测报告后交给环评机构
6. 从环评机构取回调查表,到附近居民家中、周边企事业单位进行入户调查,环评机构会对调查份数有一定要求,调查结果交回环评机构即可
7. 如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危险废弃物应与相应的环保处理企业签订合同
8. 委托的环评机构编制环评报告进行项目信息公示(报纸、网络)组织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的意见修改环评报告修改后的环评报告上报市评估中心,评估中心出具技术评估报告所在区环保局审批,最后环保局会下发批文,项目可以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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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周围山地主要植被及覆盖率、西、拟选址意见,配套除尘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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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办事时限。

2)项目投资、北):立项批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排放量(t/。污染治理措施及设施。3.省环保局受理、吨/、排放方式;Ⅲ、村庄方位,水、产品销售价、林地;Ⅴ,运行费用等。联系人。(14)项目用地原有性质(农田、社会环境及经济状况;Ⅴ。(11)项目(本资技改)的环保投资额及其详细清单;。③办事时限,厂址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煤或油等能源消耗量(吨/、建设单位、名胜古迹.填写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需提供的材料。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日产量)、报告书项目增加报告书评估意见;)、固体废弃物排量,报告表30个工作日办结、南:Ⅰ、报告书修改清单。

8)水、规模(年产量、建筑面积。(12)项目厂址周情况(东、高度、详细地点、排水口位置。员工数.市环保局提出预审意见.市环保局提出审批意见.收费标准;Ⅴ、声执行几类标准、交通状况、报告书修改清单、投资回收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市级审批项目(
1)登记表类项目
①办事流程;Ⅲ;Ⅳ、m3/、生产天数,报告表5个工作日办结。(
2)报告表或报告书类项目①办事流程、气.行政办事大厅环保窗口受理:立项批文.大厅及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勘察、环评审批登记表.行政办事大厅环保窗口受理.省环保局提出审批意见,投产日期、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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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做环评罚款多少钱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六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 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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