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起算日是哪天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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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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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残疾赔偿金年龄的计算,通常情况下是以20年来计算年限的,此时是从确定受害人伤残之日开始计算,也就是从定残之日起计算20年。但如果受害人年龄在60岁以上的话,则年龄增加一岁则减少一年。而要是受害人已经年满75周岁的话,则此时直接按照5年时间计算。
残疾赔偿金起算日是哪天

一、残疾赔偿金起算日是哪天

1、计算期限一般20年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明确了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期限。

2、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赔偿金确定的斟酌因素有哪些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

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

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虽然很多人的知道,通常情况下对残疾赔偿金的年限计算是统一的20年,除非是伤者年龄比较大了,那么这个年限才会有所减少。而计算这个年限,一般是从确定伤残之日开始起算。在计算这个伤残赔偿金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到伤者的劳动能力丧失情况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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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的起算日是哪天
对残疾赔偿金年龄的计算,通常情况下是以20年来计算年限的,此时是从确定受害人伤残之日开始计算,也就是从定残之日起计算20年。但如果受害人年龄在60岁以上的话,则年龄增加一岁则减少一年。而要是受害人已经年满75周岁的话,则此时直接按照5年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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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叔叔因为一次意外就残疾了,他以前是在一家非全日制的公司上班,阿姨叫我了解一下关于这个非全日制残疾人用工协议是怎么样的,谢谢。
[律师回复]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5、用人单位终止非全日制用工的,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住 所
  劳 动 用 工 登 记 证 编 号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通 信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在 .
  第三条 乙方工作时间为下列第( )种方式
  
1、每周工作 日,分别为周 ;每日工作 小时。
  
2、其他:
  第四条 甲方按乙方工作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标准为每小时 元,工资结算周期为 (日/周/15日),工资发放时间为 ,工资发放方式为 (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
  第五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包含甲方应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乙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第六条 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第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第九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乙方可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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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十级残疾能办残疾证吗问题解答如下, 十级伤残和是否可以办理残疾证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因为办理残疾证和伤残鉴定的标准并不一样,依据也不一样。所以没有可比性,但是根据经验判断,十级伤残是无法取得残疾证的。残疾证即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凡符合《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随着广大残疾人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和覆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与落实,残疾人证的功能与作用日益突出,
第一代残疾人证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目前尚未办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一律申领
第二代残疾人证;已经领取
第一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将申请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2009年12月31日前第一代残疾人证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1]规定,残疾人证的发放流程如下: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受理县级残联(业务员)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评定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县级残联理事长(初审员)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经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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