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经营土地使用税需要交纳吗?
需要交纳,除非是荒山、湖泊等无法使用的土地,或者企业搬迁、停产、注销等特殊情况,可以申报免缴土地使用税。
1、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一般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3、企业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4、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二、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1、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3、税额计算
(1)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2)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3)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需要明确的是,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因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的不一样而也是不同的,具体情况下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可以向当地的政府部门咨询,并按照规定时间交纳,对于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建设的,还可以需要追究相关违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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