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胁迫签订的买卖合同,并非当然无效,而是属于可撤销合同。
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被撤销前,该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且该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若受胁迫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合同继续有效。所以,受胁迫签订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受胁迫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受胁迫签订的买卖合同,其效力待定。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对双方具有一定约束力。但若受胁迫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撤销,则该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一旦被撤销,双方需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方还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三、受胁迫签的借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受胁迫签的借款合同,效力待定。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在被撤销前,合同有效,双方需按合同履行。但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若借款合同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当我们了解到受胁迫签订的买卖合同,并非当然无效,而是属于可撤销合同后,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受胁迫方在行使撤销权后,能否要求对方返还基于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呢?答案是可以的、而且若因该合同遭受了损失,还能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另外,若第三人知晓胁迫情况仍与受胁迫方交易,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这也是需要探究的问题。如果你对受胁迫签订合同的后续处理、责任承担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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