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不设立股东会

最新修订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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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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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外商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只设立董事会,由董事会代行股东会的权力。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股东可以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做出相应的决定,该决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且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哪些情况下可以不设立股东会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不设立股东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某些特殊的公司形式可以不设立股东会,其职权由公司的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行使。

(1)外商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只设立董事会,由董事会代行股东会的权力;

(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股东可以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做出相应的决定,该决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且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二、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从原则上来看,公司是一定要设立股东会的,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那么也允许不设立股东会。而设立的股东会也需要履行一定的职权,比如对公司是否发行债券作出决议、审议批准董事会与监事会的报告、对公司增资或减资作出相应的决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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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我们想要新设立一个公司,请问要怎么写新设立股东会决议?能不能给我一个新设立股东会决议范本?
[律师回复] 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本公司全体股东召开会议,对设立公司形成决议,现将会议情况和决议情况记录如下:?
会议时间:年 月 日
会议地点:
会议性质:临时
会议通知情况:本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并由其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 ?
股东到会情况:
参加会议股东: ;弃权股东: 无
会议主持人: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 主持。
会议决议情况:到会股东中,表决赞成股东所持股份为 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反对的股东所持股份 万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股东所持股份 万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决定拟设公司的名称:
二、决定拟设公司的住所:
三、决定拟设公司的经营范围: 出资 万元、
五、决定拟设公司的组织机构:
1、公司设董事会,选举 为董事。
2、公司设监事会,选举 为监事。其中 为职工代表。
六、通过公司章程。
七、全权委托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承诺:到会股东无需另行签署书面声明,即保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主持人签名(或盖章):
参加会议股东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新设立股东会决议范本,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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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退股
严格来说,在公司成立了之后,股东是不能退股的,但此时却可以将自己拥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当然在一些法定情况下,还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自己手上的股权。若股东完全转让了股权,其实也可以说是退股了,之后也就不再具有公司股东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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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股东股份在公司注册后不能再设立吗?
[律师回复]
1,发起人范围“公司法”不符合公司的发起人限制。
2,发起人最低要求的“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是小于200的赞助商,其中大部分是在中国注册的发起人。国有企业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
3,发起人贡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贡献有限,无论是在金钱,你也可以使用做法,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的贡献。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核实财产,并转换成股份。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使融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
4,认购股份缴足有限公司发起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承认足够的已发行股份由公司章程应当及时支付所有款项,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股款的,应当接近其产权转让的程序。
5,启动所需要的文件提交发起人向公众提供股份,必须提交给证券监管部门的发行申请,并提交以下主要文件:
①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
②文章细则;
③经营预算;
④赞助商的名称或标题,的发起人,投资和验资证明认购的股份数;
⑤招股章程;
⑥收取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⑦承销商的名称和相关的协议。未经证券监管机构批准,不得作出公开募集股份。,公司主办的首届会议召开创立大会在公司法,以发行股份支付的款项,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发起人将持有15天前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除了股股份出资,由发起人或交付款项支付的款项未能全数认购,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的决议,会议没有建立或者创办公司的情况,不得撤回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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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设立公司时法律顾问能做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什么是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聘请,以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的专业技能为聘请方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活动。
二、法律顾问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起到什么作用?
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能够起到以用:
1、规范公司的管理行为,使公司的管理行为时刻都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之内;
2、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使公司的经营不因超越法律的上限而产生巨大的损失;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很多公司在起步的时候治理结构并不规范,包括持股比例、股权结构、经营层分工、股东权益保护、管理模式、增资扩股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等等亟等完善,律师从这些方面加以完善,使得公司的治理结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和股东的现实要求;
4、参与签约谈判、起草、审查和修改合同,争取合同利益,避免合同陷阱,化解合同风险等;
5、在公司改制、资产处理、项目并购、公司并购、债权管理、债务管理、解决合同纠纷、合同善后、员工培训等专项事务中为公司争取利益;
6、处理诉讼事务;
7、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事务。
律师可以在上述业务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得公司利益实现最大化。
三、决定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的因素是什么?
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是基于一种具有广泛性的经营和商务活动的需要。一般来说,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都离不开法律工作,但就其企业对律师法律服务需求的迫切程度来看,决定企业是否需要聘请法律顾问的重要因素有:
1、法律业务的类型。法律业务的类型决定其法律事务的复杂性。法律事务越复杂,其决策行为越需要得到法律顾问的帮助。
2、法律业务的数量。一般而言,法律事务的数量越多,越需要精于法律的律师来处理。
3、企业的规模和效益。毫无疑问,企业的规模与效益是决定是否聘请律师,聘请多少律师担任法律的重要因素。
4、经营者对企业发展的设计。一个需要扩大规模或者调整结构或者寻求变化的企业较之一个按部就班、保持现状的企业更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5、管理者对法律服务的评价。如果管理者认为,聘请法律顾问对企业的业务质量将有所提高,他将会聘请法律顾问。反之,则不会聘请法律顾问。
6、获得法律服务的费用和质量。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的优劣,收取费用的多少是决定企业聘请律师的一个重要因素。
总而言之,企业是否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当依据自身经营和商务活动的实际需要,综合各种因素,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四、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我国《律师法》规定,凡是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同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聘请合同。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的内容主要有:
1、合同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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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聘方指派的律师的姓名、职务等个人情况;
4、顾问律师的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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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聘方的付酬办法,即聘方聘请顾问律师的费用标准、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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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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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双方签署合同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合同签订的时间。
企业在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企业应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而不是与律师个人签订合同。聘请时应当查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和律师个人的执业证书;
(二)企业在签订聘请合同时应当充分了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充当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方面的能力;
(三)正确确定聘限。
(四)明确工作方式:包括:
1)定期、坐班制;
2)临时业务的联络;
3)费用的承担和安排;
4)诉讼事务较多的可以选择包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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