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无效后怎么恢复有效?
可以申诉来恢复商标的使用权,商标被无效有两种情况,一是国家商标局或者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无效,二是其他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出的无效宣告,这种情况也比较普遍,尤其是如果你的商标对他们比较重要,要看他们以什么理由提出无效,是撤销三年未使用还是恶意抢注等其他原因,不管哪种情况,商标局都会给下发文件,你去答辩就可以,要准备好证据,尤其是使用证据等,现在无效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最重要的是不要错过答辩期限。
二、商标无效宣告的类型
(1)违反绝对拒绝注册理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四种情形,由商标局宣告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①违反《商标法》第10条:
②违反《商标法》第11条:
③违反《商标法》第12条:
④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的。(如虚构、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
(2)违反相对拒绝注册事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①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
②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驰名商标的:
③违反《商标法》规定,因业务关系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被代理人的商标的:
④违反《商标法》规定,商标含有虚假地理标志的:
⑤违反《商标法》规定,与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⑥违反《商标法》规定,违反以先使用为补充的先申请原则:
⑦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知名未注册商标。
对于商标无效的相关情况认定上,一般是存在商标侵权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处理,但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或者其它部门非法申请商标无效宣告的情况下,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申诉处理,或者直接起诉对方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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