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都能暂予监外执行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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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孕妇都能暂予监外执行,因为在我国相关的秦愫法律当中就已经明确的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对象就包括怀孕或者是正在哺乳期间的妇女,因此在符合相关条件之下是可以进行暂予监外执行的,但是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
孕妇都能暂予监外执行吗?

一、孕妇都能暂予监外执行吗?

孕妇都能暂予监外执行,在我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罪犯:(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其中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适用对象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暂予监外执行是对一些犯罪分子,因为其符合相关规定,不对其收监,或者收监后暂予监外服刑的一种制度。

二、条件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监外执行缓刑有什么区别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这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日常生活当中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话,大家所了解到的可能都是一些生病不能够自理生活的状况之下,但是怀孕的妇女的话,同样也是属于这种特殊人群的范围之内,也是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但是还需要符合其他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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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到司法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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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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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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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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