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惑:当一个案子被决定不起诉后,它会不会就此撤销呢?这其实涉及到很多人对法律程序的不了解。在生活里,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纠纷,有些纠纷闹到了司法程序,最后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那这个案子后续到底会怎样呢?是会继续保留相关记录,还是会被撤销掉呢?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一、不起诉的类型及含义
不起诉主要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酌定不起诉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则是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比如,张三被指控盗窃,但经过侦查发现,盗窃行为是另有其人,张三没有实施盗窃,这就符合法定不起诉的条件,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不起诉后案子的撤销情况
对于法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一般情况下,案子是会撤销的。因为法定不起诉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本身就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存在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证据不足不起诉说明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这两种情况下,侦查机关会撤销案件。而酌定不起诉,虽然犯罪情节轻微,但毕竟还是存在一定的犯罪事实,所以通常不会撤销案件,而是作不起诉处理,不过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记录还是会留存。
举个例子,李四参与了一起轻微的故意伤害案件,经过调查,他的情节比较轻微,检察院作出了酌定不起诉决定。这时案子不会撤销,但李四的违法记录会保留。
三、撤销案件的程序
如果案子符合撤销条件,侦查机关会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操作。首先,侦查部门会制作撤销案件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批准后,会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并在三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比如,王五涉嫌诈骗案,经侦查证据不足,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制作撤销案件报告书,经批准后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并通知王五等人。
四、不起诉决定的救济途径
如果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复查,并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酌定不起诉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比如,赵六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赵六不服,他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案子不起诉后是否撤销要根据具体的不起诉类型来判断。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不起诉决定作出后,相关的扣押财物如何处理,对当事人的名誉影响如何消除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这些事情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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