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拿结婚证孩子怎么落户?

最新修订 |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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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拿结婚证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正常办理落户程序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孩子落户的处理是不需要结婚证的,具体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查认定。
不拿结婚证孩子怎么落户?

一、不拿结婚证孩子怎么落户?

孩子申报户口,不需要提供结婚证,当然,为了保障女方的合法权益,还是建议当事人尽早办理结婚登记。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并准备下列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母双方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二、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

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没有结婚证也是可以上户口的,但如果属于非法生子女,或者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而生育的子女,那么是需要交纳规定标准的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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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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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贷款购买,需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地迁入本市远郊31区县(自治县)城镇居民(含2010年8月1日后就近就地农转城居民),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住宅房且实际居住,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 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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