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什么是不判实刑

最新修订 |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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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人民法院按照有关法律中的规定,在符合条件要求的前提下,给予犯罪的人判处缓刑,而暂时不需要实际去监狱服刑。当然,要是在缓刑考验期,缓刑人员有违反相关规定的,那么可以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刑事案件中什么是不判实刑

一、什么是不判实刑

不判实刑的意思就是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犯罪的人判缓刑,也就是通俗话说的违法人员不用直接去坐牢。

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例如:交通肇事者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在法院量刑时候,可以酌定情节,给予犯法的驾驶员判缓刑。当然,被告人有投案自首情节、或者属于未成年人犯法的即使受害人不谅解,只要被告人真心悔罪,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也可以判处缓刑。

二、实刑是什么意思

实刑和缓刑是民间俗称。实刑就是要限制人身自由刑罚,一般来说就是需要实际在监狱或看守所里面服刑。缓刑的详细说法为暂缓量刑,主要指对已经构成犯罪的人员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一般说不判实刑,其实指的就是对罪犯适用缓刑。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一般只能对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适用缓刑,而除此之外,还要求罪犯的犯罪情节比较轻,同时也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而对于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也不会有什么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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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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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剥夺人生自由的刑罚中,除去“缓刑”、“假释”之外,在实际关押服刑的,就是所谓的“实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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