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实施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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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实施,对于专利权在确定后,专利权是是可以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所以自己是可以实施的,但如果授权了其它个人或者公司企业使用自己的专利的,那么也可以由其它方实施。
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实施吗?

一、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实施吗?

可以,专利权实施是使用属于专利的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实施含义很广,包括制造、销售、使用、进口专利产品,为销售或使用目的储存有关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独占实施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专利;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使用费;专利权人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

获得专利后,专利权人对其专利具有独占实施权。专利的实施,既是专利权人的一项权利,又是专利权人的一项义务。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既不自己实施其专利也不允许他人实施其专利,专利局将根据他人申请颁发强制许可证。

二、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

1.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三种情况: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在第(3)种情况中,只有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构成职务发明创造:第一,该发明创造必须是发明人或设计人从原单位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第二,该发明创造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联系。

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一般认为,如果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料以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这种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起着必不可少的决定性作用,就可以认定为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对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金、报酬的权利,即发明人和设计人有权在专利申请文件及有关专利文献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给奖金;在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单位应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可以通过书面声明放弃。

对于专利权的认定上,专利权发明人可以通过向专利权认定部门提出合法的专利申请来进行处理,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对专利权情况进行认定,在具体的专利权实施过程中,还应当根据该专利权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价值来进行处理,可以授权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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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资金的发放问题,一般办理依据为《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根据《规定》相关条款,一般发放审核日期为40日,资金款项在30万以内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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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中的具体实施方式指的是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具体实施方式是一种处于权利要求书中要求保护的较上位、概括的技术方案保护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优选的、具体的能够付诸实施的技术方案。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专利审查指南》(2010)版第二部分第二章第2.2.6节指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是说明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充分公开、理解和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支持和解释权利要求都是极为重要的。因此,说明书应当详细描述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在适当情况下,应当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应当对照附图进行说明。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应当体现申请中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应当对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给予详细说明,以支持权利要求。对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的描述应当详细,使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实施例是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的举例说明。实施例的数量应当根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所属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状况以及要求保护的范围来确定。当一个实施例足以支持权利要求所概括的技术方案时,说明书中可以只给出一个实施例。当权利要求(尤其是权利要求)覆盖的保护范围较宽,其概括不能从一个实施例中找到依据时,应当给出至少两个不同实施例,以支持要求保护的范围。当权利要求相对于背景技术的改进涉及数值范围时,通常应给出两端值附近(最好是两端值)的实施例,当数值范围较宽时,还应当给出至少一个中间值的实施例。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比较简单的情况下,如果说明书涉及技术方案的部分已经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主题作出了清楚、完整的说明,说明书就不必在涉及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再作重复说明。对于产品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或者实施例应当描述产品的机械构成、电路构成或者化学成分,说明组成产品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对于可动作的产品,只描述其构成不能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理解和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时,还应当说明其动作过程或者操作步骤。在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或者发明或实用新型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技术特征,一般来说可以不作详细的描述,但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以及从属权利要求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应当足够详细地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该技术方案为准。应当注意的是,为了方便专利审查,也为了帮助公众更直接地理解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对于那些就满足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要求而言必不可少的内容,不能采用引证其他文件的方式撰写,而应当将其具体内容写入说明书。对照附图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时,使用的附图标记或者符号应当与附图中所示的一致,并放在相应的技术名称的后面,不加括号。例如,对涉及电路连接的说明,可以写成“电阻3通过三极管4的集电极与电容5相连接”,不得写成“3通过4与5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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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申请了一个专利,后来我又发现别人比我申请更早.但别人没有实施.我现在实施相同的专利,请问我算不算侵权.
[律师回复] 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所以你的专利获得了授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另外,你说专利权人没有实施,可能是由于,(以前是根本不做新颖性检索,随时都可以提讼,但也是很简单的查一下。法57条)对补充问题的回答,那么你可以提出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是有多久没有实施。所以根据你现在的情况;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但对方只要得知了你侵权行为,由专利行政部门裁决,如果符合下述条件(专利法48条所述)。(就现在来说,当然侵权,你说你后来又申请的专利得到了授权,即同一主题的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国家局是不作全面新颖性检索的。获得强制许可后,你才可以实施该专利技术:你申请的是实用新型专利,来避免之后可能产生的侵权纠纷。(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现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国家局会作初步的新颖性检索,在先权利(也就是你说的那个在你之前申请的专利)根本没检索到,比较有可能的还是通过和专利权人协商或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强制许可这两种方式: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如楼上所说,中国是采用先申请制的国家。(采用先发明制)另。专利法56条)另外还应当要支付给专利权人一定的使用费(数额由双方协商,专利权归谁,无论如何,不经专利权人许可就实施其专利技术无论对方是否有实施,谁先申请,你侵权行为是客观存在的
我有一事想向你请教,我向专利局申请了一项专利,目前已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需要从哪些程序开始实施?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三条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第二十四条规定: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
(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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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制度
也称专利许可证贸易,是指专利技术所有人或其授权人许可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区、以一定方式实施其所拥有的专利,并向他人收取使用费用,分为制造许可、使用许可、销售许可等,具有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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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实用新型专利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实用新型专利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是产品专利申请。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
2、实用新型专利所属技术领域和背景技术;
3、完成本实用新型的目的;
4、达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产品实用新型要求详细描述产品的结构组成;
5、附图(一定要求有附图):能清楚看到产品的结构,分清各零部件的连接关系,可是分解图、剖面图等;
6、具体实施例(完成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的实施方式);
7、本实用新型能够达到的最佳效果;
8、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
9、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设计人名称等材料。
注意事项:
1、专利名称应该简短、准确地表明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不应含有非技术词语、含糊笼统的词语,一般不超过25个字;
2、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应当是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
3、背景技术部分尤其要引证包含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此外,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说明存在这种问题和缺点的原因以及解决这些问题时曾经遇到的困难;
4、技术方案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客观而有根据地反映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进一步说明其效果,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同时说明有益的效果;
5、有附图的,应当写明各幅附图的图名,并且对图示的内容作简要说明。在零部件较多的情况下,允许用列表的方式对附图中具体零部件名称列表说明;
6、所需时间:从申请到授权一般需要8~12个月左右,办理授权手续后三个月内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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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模板
[律师回复]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模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文
实用新型___________
名 称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代表)___________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地址___________ 联系人姓名 ______
姓名或名称 _________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____
邮政编码______地址___________ 联系人姓名_______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地址___________ 联系人姓名_______
专利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构 名 称________________ 代理机构代码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姓名______ 代理人证书号_______电 话_______
分案申请 原案申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案申请日_______
要求优先 权声明在先申请国别在先申请日在先申请号 不丧失新颖性
宽限期声明
□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权利要求项数每份__项
说明书 每份__项
说明书附图 每份__项
实用新型__________
名 称___________
申请文件清单________ 附加文件清单______ 专利局审批
1、 请求书___ 份 每份__页□ 专利代理委托书
2、 权利要求书__份 每份__页□ 费用减缓请求书
3、说明书____份 每份__页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4、说明书附图__份 每份__页□
5、说明书摘要__份 每份__页□
6、摘要附图___份 每份__页□
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收件人地址、姓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限定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在专利权授予后,权利要求书是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范围的根据,也是判断他人是否侵权的根据,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权利要求分为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它是记载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必要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它是一种包括另一项(或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又含有进一步加以限制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进行权利要求的撰写必须十分严格、准确、具有高度的法律和技术方面的技巧。而对于标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图表范文,可以专门部门领取。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资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资料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材料有哪些
1、提供必要信息:
申请的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地址、国籍,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国籍。如是发明专利是否要求提前公开,是否要求在提交申请的同时请求实质审查。
2、技术交底书:
包含发明名称,该发明的技术领域,该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情况,本发明的目的和实现发明的技术方案,该技术的实施效果,必要时可提供附图对发明进行说明。
二、注意事项和相关说明
(一)代理说明
1、方法发明或产品发明为无固定形状的物质,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代理人按照申请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的内容,撰写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在提交专利局前交申请人审阅并签字。
3、申请人如果发生地址变动或联系人变动请及时通知我们,以免无法收到有关的通知和材料。
(二)程序性说明
1、发明专利请求实审的期限自申请日起算三年之内的任何时间,请求实审要支付审查费。
2、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或者逾期办理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的权利。
3、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每年要缴纳专利年费,逾期后有六个月的滞纳期,仍可缴纳年费,但要缴滞纳金。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4、发明与新型专利的区别在于:
保护客体:发明保护产品和方法,实用新型只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
审查制度:发明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初步审查,创造性标准相对发明的要求略低 法22条
保护期限:发明二十年,实用新型十年
费用不同:实用新型的费用低
三、办理须知
如办理发明或新型专利的,请直接与我公司的客服人员联络索要专利技术交底书的要求及说明,以便于了解如何提供专利申请所需要的各项文件及材料。
专利申请收取的费用仅包括撰写材料、提交及授权前的各种手续的费用,如果授权则授权费、授权时应缴纳的第一次年费均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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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制度
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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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自己申请专利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如何自己申请专利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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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占许可实施受让方可以许可第三人么?比如A有专利权,现在独占许可给了B
[律师回复] 专利强制许可又称为非自愿许可,是指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申请者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行政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促进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得以实施,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专利强制许可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滥用专利权的强制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根据公共利益需要的强制许可。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一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 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 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独占许可实施受让方可以许可第三人么?比如A有专利权,现在独占许可给了B
[律师回复] 专利强制许可又称为非自愿许可,是指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申请者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行政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促进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得以实施,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专利强制许可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滥用专利权的强制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根据公共利益需要的强制许可。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一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 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 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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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自己如何注册专利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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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占许可实施受让方可以许可第三人么?比如A有专利权,现在独占许可给了B
[律师回复] 专利强制许可又称为非自愿许可,是指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申请者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行政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促进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得以实施,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专利强制许可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滥用专利权的强制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根据公共利益需要的强制许可。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一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 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 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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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1、请求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
2、说明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说明书内容的撰写应当详尽,所述的技术内容应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阅读后能予以实现为准。
3、权利要求书:说明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
4、说明书附图:实用新型专利一定要有附图说明。
5、说明书摘要:清楚地反映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以上就是申请人在申请阶段就要准备好的资料,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进行申请的,还需要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为什么会设置实用新型专利?
1、国家之所以保护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的创造,更快的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2、由于发明专利授权时间周期长一般2-3年,为了使得专利权人能快速的得到授权,特设置实用新型专利,在先授予专利权后,如果发生专利侵权纠纷,再启动相应的实质审查程序,包括评论该专利权的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可节约大量的审查资源。
二、实用新型专利的特点:
1、是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2、是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
3、是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办法加以保护。
三、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各国专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大部分国家规定为5-10年,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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