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频发的当下,如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企业和员工共同关注的问题。江苏省昆山市的江苏六能律师事务所的魏艳梅律师,就曾成功代理一起复杂的劳动仲裁案件,为企业有效减损。
案件中,申请人郎某于2022年10月18日入职被申请人某塑磁科技公司,后双方发生劳动纠纷。郎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工资差额、加班工资、年终奖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共计10万余元。本案存在诸多难点,如协议是否属于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加班工资及工资差额是否应支付、年终奖是否为公司义务等。
魏艳梅律师作为某塑磁科技公司的代理律师,采取了一系列核心策略。主张《临时用工协议》具备劳动合同性质,大幅压缩二倍工资期间。协议虽名为“临时用工协议”,但包含了双方主体、期限、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必备条款,仲裁委认定其属于书面劳动合同。不过,由于协议签订日期晚于用工之日,公司仍需承担部分期间的二倍工资责任,但较员工主张的金额减损近5万元。
举证员工自行缺勤,成功驳回违法解除赔偿金请求。通过提交考勤记录,证明申请人自2023年12月28日起未再出勤,公司记录为“旷工”。且公司方在录音中未明确作出解除决定,仲裁委认定用工关系因申请人自行缺勤而终止,不存在违法解除。
主张按小时计酬合法有效,驳回加班费请求。双方约定的小时计酬标准远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司已足额支付工资,且员工在职期间未提异议,仲裁委驳回了加班费及工资差额请求。
在年终奖部分,虽然承认应发但金额有限。鉴于公司已向其他员工发放,拒绝发放缺乏合理性,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相应金额,避免了更大的赔偿风险。
最终,仲裁委确认双方劳动关系期间,裁决公司支付申请人二倍工资差额、年终奖合计15,168.42元,驳回其他仲裁请求。在这起案件中,公司成功减损85%以上,有效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魏艳梅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的专业能力以及江苏六能律师事务所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优势,为企业在劳动纠纷解决中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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